2020年9月,经安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安阳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原副主任焦善营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焦善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观念淡薄。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偿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在干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焦善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