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纪委监察委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个人学、集体学和交流学”三种学习方式,深入对照检视,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学知识、练技能,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
突出个人学。要求每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切实保证学习效果。每位纪检监察干部每季度至少读一本书,每天至少学习一小时,把个人学习和单位集体学习相结合,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做到学习“留痕化”。为保证个人学习能有效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察委还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对跟学习情况进行跟踪抽查。目前已经对全体人员学习十九大报告和监察法的情况各进行了一次检查,效果良好。
注重集体学。以县纪委监察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小组集体学习、“清风汤阴大讲堂”业务学习为载体,《关于县纪委监察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集体学习安排的意见》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时间、内容、方式进行了详细安排;制订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台帐,对全体党员干部全年集体学习进行规划;坚持“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确保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规范化。
开展交流学。以县纪委常委会、清风汤阴大讲堂、室务会为载体,灵活运用“集体谈”“个别谈”等形式,通过领导班子之间、领导班子和分管科室之间、科室负责人和科室人员之间谈心谈话、清风大讲堂授课后的互动交流、各科室自主开展的室务会等方式开展学习交流,促进大家在交流中相互启发,相互进步。
下一步,汤阴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将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演讲比赛和其他文体比赛等丰富多彩的学习交流活动,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促进大家在交流中相互启发,相互进步,打造一支理论水平高、专业知识深厚、业务技能扎实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