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政治巡察工作的“一、二、三、四”
2017-08-12 16:56 来源:

       政治巡察是对政治巡视的看齐和遵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部署。如何理解政治巡察?政治巡察和业务巡察如何区分?弄清楚这些问题,对于开展巡察工作十分重要。参照省委及各地市对于政治巡察的理解和深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好政治巡察工作应该遵循一个脉络、坚持两项要求、抓住三个主体、做到四个结合。

遵循政治巡视这个主脉络

理清政治巡视脉络对于把握政治巡察的方向有着重要的作用。作为中央巡视方针,政治巡视的提出大致经历了三个时间点:

首次提出——最早强调政治巡视,是在2015年10月中央第八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由于该轮巡视对象包含央行、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等,与亿万投资者、储户、股民的切身利益具有高度关联性,备受瞩目。为避免让人将巡视工作与股市、金融市场相联系,进行错误解读,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特别强调,“巡视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这是对巡视工作的纪律要求,也是向外界进行明确表态。

丰富内涵——习近平同志在2016年1月28日讲话中指出:“巡视发现的毛病不少,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突出(即“三大问题”),要深化政治巡视,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三大问题”是对巡视所发现问题的深刻总结,阐明了如何从管党治党的政治角度看待巡视中所发现的问题,也是政治巡视内涵的丰富和发展。

明确内涵——2016年5月26日,习近平同志在听取中央第九轮巡视情况汇报时明确指出:“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这是中央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对巡视方针的坚持和深化。既对前九轮巡视工作探索进行了总结肯定,又对未来巡视工作明确了新的要求。

理解政治巡视,把握政治巡察,就是要求从政治上看问题。以“三大问题”为根源,查验被巡察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够不够、党组织建设是否坚强有力、在管党治党上是否严紧硬。

严格坚持两项要求

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巡察,无论对象是一级党组织还是行政部门,坚持这一点都十分必要。具体包含两项基本要求:

纪律性。向巡视工作看齐,增强巡察工作规范性,就要牢牢把握政治纪律。政治巡察遵守的政治纪律是: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也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实际工作中要把握好“两个区别”,一是政治巡察和业务检查的区别,二是政治巡察与执纪审查的区别。巡察组是党组织派出,代表了一级党组织的权威,既不是政府工作的“督察队”,也不是纪委的“专案组”,这体现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震慑性,也提升了巡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深刻性。发现问题不是巡察工作的结束,深刻剖析原因,找到“病根”,促进整改,才是巡察工作的意义所在。无论是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还是“四风”问题,都是问题的表现形式,真正的原因就在于被巡察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作为一项“政治体检”,如果巡察组不能深刻剖析原因,找出被巡察党组织的“病根”,最后开出的整改“药方”就会有失偏颇,巡察工作就会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面。因此,巡察组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倒逼改革,才是发挥巡察治本作用的根本所在。

牢牢抓住三个主体

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纯洁,必须管好党员,使党的每一个细胞健康起来。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巡察的对象只能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抓住三个主体。

一是被巡察党组织的领导干部。俗话讲“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发挥与否,关键在领导干部。因此,在巡察中,我们就要看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将中央、省委以及市委的有关方针、政策、会议精神真学、真懂、真用,联系实际,开展工作;看是否能在本区域、本部门做到认识大局,维护大局,协调各方,履职担当,从而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被巡察党组织的全体党员。党的建设的实际效果体现在于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一个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全体党员的思想意识、作风状态。因此,在巡察中要紧紧盯住全体党员的吃苦担当意识、工作作风。看被巡察单位的风气环境,单位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如果单位风气不正、懒政怠政,在其位不谋其政,那么肯定是党的建设存在问题,进而追根溯源,看看这些问题的出现,是由于组织建设上存在薄弱环节,还是在作风建设上力度不够,亦或是制度建设有所缺失等。

三是被巡察党组织的“一把手”。党委(党组)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如果“一把手”这个“牛鼻子”抓不好,那么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就会成为口号。 在实际巡察中,要看党委(党组)书记是否履职尽责、勇于担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看是否找准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看是否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看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是否到位,在管党治党上是否体现了“从严从实”的要求。

认真做到四个结合

目前,各省市对深化政治巡察进行了深入探讨,形成了许多有价值的工具和方法,无论是山西省“深化政治巡视25条”,还是省委及各地市对深化政治巡察的一般方法探索,都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和指导。运用好这些工具和方法,需做到四个结合。

巡察党的领导方面要做到“前后结合”。市县党委(党组)在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的领导虚、弱、钝化。主要表现在:习惯于行政领导忽略党的领导,重大决策调查研究、沟通酝酿不充分,决策执行走样变形等。因此,巡察党的领导相关情况时,要以党组议事规则为中心,看该上会的是否上会,会前沟通是否充分,会后执行是否严格。这样,“前后结合”保证被巡察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

巡察党的建设方面要做到“虚实结合”。市县党委(党组)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思想认识偏差、忽视党的建设。主要表现在:在工作中重业务轻党务,重照搬照抄轻因地制宜;在检查考核中重文字资料轻实际效果等。因此,巡察党的建设相关情况时,既要抓“实”,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开展加强党的建设相关活动;又要务“虚”,掌握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精神面貌、作风状态等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党的建设是否有效。这样,“虚实结合”促进被巡察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得到体现。

巡察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要做到“上下结合”。市县党委(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主要表现在:“一把手”只挂帅不出征,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有待加强。因此,巡察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时,既要抓“上”,紧盯被巡察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对照责任清单看是否履职尽责,又要顾“下”,检查被巡察党组织的一般干部,看是否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压力。这样,“上下结合”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巡察问题剖析要做到“点面结合”。由于被巡察党组织涉及业务不同,个性差别较大,问题表现也形式各异,甚至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穿上“隐身衣”、披上“青纱帐”,而政治巡察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将发现的问题拎起来,从政治高度驾驭问题,把焦点对准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对准领导干部应当肩负的政治职责。这就要求巡察组既要发现问题,还要剖析原因、得出结论。因此,巡察组要将业务问题等一个个孤立的、具体的“点”,提炼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共性问题这个“面”。这样,“点面结合”方能提升政治巡察效果。  (作者单位:市委第一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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