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5日至5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6月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期间的主要做法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县社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推动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社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以县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为组长,其他科级干部为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2021年6月份以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2次、机关干部职工会议2次、系统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建立了“认真梳理分析每一个问题、研究制定一个整改方案、成立一个工作专班、建立一套工作台账、一抓到底取得实效”的工作机制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县社党组《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方案》分为“提高认识,制定方案、落实整改,建章立制、查漏补缺、整改总结”三个阶段进行,以全面推进我社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抓整改实效不明显,缺乏长效整改机制,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较大差距,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不够等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领导及科室负责同志主动辨析问题,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县社上下层层发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多次修改完善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不敷衍问题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整改完成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4类12项,共制定整改措施43条,针对12个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制定方案,建立台账,夯实责任,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2项。整改情况如下:
(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1.整改问题:整改意识不强。2018年巡察反馈“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党组织履职不力”问题,县供销社党组仍未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重要日程,缺乏学习主动性。2019、2020年度党组主要负责人理论中心组学习笔记存在代写问题。县供销社党组近三年未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县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扛牢整改责任,压实整改任务,以确保整改取得好的实效。二是从6月9日起,县供销社党组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举一反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纳入党组会议、机关集体会议、中心组学习、党员主题活动中,6月份以来举行各类集体学习9次,2021年以来举行全体工作会议29次,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县供销社工作。三是把学习作为第一要务,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干部职工自学能力管理,6月份以来学习强国全县排名前10名8次,其中第一名4次。四是由人事股负责编制了学习计划、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党组主要负责人立行立改对2019、2020年中心组学习笔记及2021年中心组学习笔记及党史学习笔记进行了认真补写。五是党建工作由人事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提报党组,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落实以党建工作高质量统领供销工作高质量发展并将长期保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整改问题:整改推进不力。党组对巡察整改缺乏深改实改的劲头,整改问题未见底。2018年巡察反馈“基层组织瘫痪、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经查阅资料发现,党组织力量相对薄弱,对所属党支部履行监督管理不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员教育监督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缺失,县供销社5个党支部,只有机关党支部4名在职党员开展活动较为正常,其它4个党支部均处于瘫软状态。“三会一课”形式单一、内容单调,未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存在明显应付现象。2018年2月至2019年9月开展“三会一课”活动记录不完整,无活动照片,2018年度党课记录内容均为打印粘贴,且无讲课照片。2019年9月23号凭证支出1.38万元用于夹河为农服务中心门头装修,未经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总支加强对5个党支部的管理,6月份以来调研指导、监督管理参加每个基层支部活动2次,增加基层支部力量,让基层支部焕发生机活力。二是丰富“三会一课”内容,把“三会一课”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内容丰富多彩,及时附上有关照片,保证记录完整。三是立行立改,完成了对不完整地记录和会议纪要的重新补全。四是加强“三重一大”政策内容的学习,充分领会精神,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次,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6月份以来,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参加“三重一大”、疫情防控、为农服务中心等重要工作调研督导3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整改问题:担当精神不够。党组缺少敢于动真碰硬的精神和做好整改的勇气,存在选择性整改。对于容易整改的共性问题整改的效果较好,对于整改存在的难解问题,深挖根源力度小,整改进度滞缓,效果不明显。2018年巡察反馈“国有资产的保护失职失责”的问题,县供销社党组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追讨,对国有资产保护收回工作重视不够,把控不力,致使该项工作至今仍未落实,国有资产仍大量流失。部分基层供销社与职工以联合开发的名义占用国有土地盖门面楼,部分社管企业及基层供销社土地被职工侵占盖成私人院落等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树立敢于担当、动真碰硬的决心,根据2018年县财政局、县纪检委、县审计局、县供销社联合调查报告给县委的《关于县供销社下属企业和基层社资产流失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结合全国供销系统一盘棋开展的资产大核查活动,以开展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资产大核查、业绩大提高“四项活动”为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级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环环相扣推进,积极对供销系统流失的资产进行清查回收。截至目前,台前县供销社系统通过专项治理共收回住房134间,收回仓库51间,收回门市30间,收缴审核房屋租赁合同170份,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43份,规范收缴租金62000元,新建立对公账户3个,危房改建14间,修缮房屋15间,粉刷墙体1956平方米,收回土地8780平方米,新发现20年前土地7000平方米。二是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社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三是根据上级社政企分开、社企分开,深化改革要求,探索组建供销集团公司,具体负责全县供销系统企业资产统一管理、合理使用、保值增值。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抓整改实效不明显,缺乏长效整改机制方面。
1.整改问题:抓整改实效不明显,缺乏长效整改机制方面。县供销社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从“治本完善长效”方面研究思考不够,未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在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机制有效结合方面仍有不足。2018年巡察反馈“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目前仍然存在实行“一把手”签字报销制度、不合规发票入账、虚列开支的问题。2018年至今,县供销社党组主要负责人仍然在报销凭证上签字审批。2018年4月2号至6号凭证,办公发票未填写单位名称和开票日期。2018年1月县供销社多次使用台前县正大鼎盛图文公司发票入账报销办公费3.27万元,用于解决2017年下乡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思考“治本完善长效”问题,加强财务管理,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由财务股室提报县社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统一支付。二是6月9日起至今,主要负责人对财务坚决不签字审批,财务签字审批暂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待县委研究配上领导班子,进行分工,再由分管副职签字审批。三是由财务科负责,对未按照要求填写单位名称和开票日期立行立改,并将长期坚持。四是开展专项清查,对2018年账目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进行整改,健全手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较大差距方面
1.整改问题:政治学习流于形式,学习效果较差。一是党组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缺失。二是党组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农服务宗旨、持续综合改革、扩展服务领域、发挥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理解不到位。三是理论学习未见成效。对县供销社15名中层以上人员理论测试,10人回答不出供销社基本职责,11人对“两个维护”应知应会理论常识不掌握。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纳入日常工作中去,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领会精神实质,用以指导工作。二是深入学习、领会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农服务宗旨、持续综合改革、扩展服务领域、发挥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写学习体会、指导工作开展文章。三是县社党组进一步加强改进组织学习应知应会理论知识,开展应知理论测试4次,对理论学习不掌握的党员干部,采取适当形式予以督促。四是依靠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县社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提升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素质,学习强国全县排名前10名8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整改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19年以来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主要负责人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党组会议2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安排。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议程,与日常工作统一部署,切实做到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有总结谋划,有研究布置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组织意识形态知识学习1次,开展意识形态自检自查2次。四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6月份以来,开展谈心谈话10次,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整改问题:职能职责缺失,财政资金投入未见效益。2020年6月,县供销实业有限公司投资187万元参股夹河为民服务中心,至今未见任何效益。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监督供销实业公司加强财政资金投入效益监管,按照上级社要求,成立夹河农业服务公司,建立对公账户。二是指导夹河为农服务中心开展农资、农机、农技服务,在以服务群众、增加群众收入的社会效益为主基础上,积极承担土地深松、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增加经济收益,目前已承担政府深松深耕项目5000亩。由于县财政资金短缺,深松深耕服务费用15万元还没到位。三是围绕供销社“姓农、务农、为农”职责,开展财政资金投入效益清查专项活动,对财政资金投入效益情况进行清查,对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督促财政资金投入见到效益,目前,马楼年度项目在全市绩效评价中获得第一。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4.整改问题:法治建设未提上议事日程。党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法治建设未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履行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不够,未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依规决策机制尚未建立。
整改情况:一是县供销社党组加强对法治建设重视,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开展党组会议研究法制建设工作1次。二是把法治建设贯穿供销工作全过程,积极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核心作用,并在日常决策中坚持法治思维,为全面推进供销系统改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在资产清理回收专项活动中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解决矛盾问题咨询律师。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不够方面
1.整改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部署不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缺乏长效监管机制。“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传导压力不够,廉政提醒工作开展不正常,党组书记2020年度只进行2次廉政谈话。二是监督责任有待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力度不够,政治监督缺乏创新举措,未有效督促党组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两个责任意识。通过学习及时掌握了解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和对领导干部的相关要求,把从严治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把抓从严治党的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不断履行好党组抓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增强责任主体意识。二是县社党组加强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不抓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抓不好从严治党工作就是不称职的理念,时刻把从严治党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实际的工作中。三是明确任务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终目标绩效实行挂钩。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努力把“风险点”变成“安全点”,切实做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五是注重事前防范,筑牢廉政防线,突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严格执行约谈制度、提醒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有效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三带头、四自觉、四监督、三结合”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改进工作作风,树牢纪律规矩意识,增强干部职工责任心、事业心、廉洁心。二是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文字材料低级错误再次发生,谈话记录材料做到严肃认真,廉政谈话谈心记录要准确。三是对出现的文字错误和记录错误做到立行立改,自查自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整改问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较差。县供销社召开“三重一大”决策会议未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股室负责人调整未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会前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二是县供销社召开“三重一大”决策会议时及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参加重要工作检查督导,目前已参加3次。三是健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选人进人程序,做到公开透明,人事调整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任前廉洁谈话,做到权力监督、教育管理、执行纪律、检查问责“四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4.整改问题:权力配置不科学,存在廉政风险。部分中层人员使用不合理,出现一人身兼数职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人员管理,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和县供销社工作的实际,在参照其他兄弟县供销社人员编制配备情况,制定县供销社三定方案,请示县编办和县编委会对县供销社三定方案进行研究并批复详细的三定方案。二是三定方案批复后重新因岗设人,明确职责,科学配置,目前缺编6人已请示县委招录,已招录1人,申请政府购岗5人,基本上解决了一人兼数职问题。三是合理调配现有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和能力素质提升,女职工、年龄大些同志一视同仁承担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全面整改,县供销社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县委“回头看”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县社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举一反三长期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不减力度,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长期坚持,力求取得实效。
(二)巩固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三)深化成效,推进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防疫、防汛、项目谋划、招商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找准方向,着力推进全县供销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农业发展做出供销社的新贡献。
欢迎广大群众对县供销社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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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前县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