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市纪委监委坚持开展纠治酒驾醉驾背后的“两违规”问题专项行动,定期督促公安部门移送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循案深挖彻查案件背后的“四风”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营造从严氛围,现将第二批21起问题通报如下。
1.2022年2月21日,清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二中队执法队员王某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97mg/100ml。
2.2022年2月22日,濮阳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4mg/100ml。
3.2022年2月22日,华龙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金堤社区工作人员朱某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2mg/100ml。
4.2022年2月23日,南乐县公路管理局养护公司工作人员崔某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35mg/100ml。
5.2022年2月26日,华龙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濮东机械化公司副经理王某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72mg/100ml。
6.2022年3月5日,濮阳县八公桥镇工作人员李某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
7.2022年3月5日,濮阳县柳屯镇副镇长、武装部长张某革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5mg/100ml。
8.2022年3月7日,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翟某正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60mg/100ml。
9.2022年3月11日,濮阳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吕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7mg/100ml。
10.2022年3月17日,南乐县财政局千口镇财政所副所长李某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4mg/100ml。
11.2022年3月20日,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绿化股工作人员史某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67mg/100ml。
12.2022年3月20日,濮阳县五星乡信访办主任魏某彬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6mg/100ml。
13.2022年3月22日,南乐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吕某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9mg/100ml。
14.2022年3月23日,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某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2mg/100ml。
15.2022年3月23日,南乐县福堪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张某召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3mg/100ml。
16.2022年3月25日,濮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办副主任雷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11mg/100ml。
17.2022年3月27日,南乐县水利局引黄排灌工程管理站工作人员石某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
18.2022年3月28日,范县畅美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胡某亮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03mg/100ml。
19.2022年3月30日,台前县清水河乡岳楼服务区书记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7mg/100ml。
20.2022年4月5日,南乐县西邵乡初级中学总务处主任郭某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7mg/100ml。
21.2022年4月17日,南乐县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7mg/100ml。
公安部门已依法对以上酒驾醉驾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正对背后“四风”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将依规依纪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上述问题,说明党员干部不具备天然免疫力,仍有少数纪律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抱有“喝一点没关系”的侥幸心理,存在“人情熟不怕抓”的特权思想,以身试法、铤而走险,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教训十分深刻,也充分体现了工作日禁止饮酒的重要性、必要性。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觉主动远离“酒局”,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维护良好形象。
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逾越了法律底线,也必然将触碰到党纪红线,逃避不了纪律的严肃惩处。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通过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要严格落实取保候审人员工资发放有关规定,配合执法机关开展工作,维护法纪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两违规”问题专项行动,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和费用来源“四查清”,重点发现工作日违规饮酒、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对顶风违纪的毫不手软、绝不姑息,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督促公安交管部门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不定期开展现场联合执法,对发现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置,防止漏网失究,并分期分批通报曝光。
当前,市纪委监委在全市持续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畅通电话(12388)、短信(18839312388)、纪委网站、来信、来访等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监督,积极提供问题线索。
中共濮阳市纪委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