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机构把省委巡视巡察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扛牢责任整改,建立健全四项机制,确保省委巡视整改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4个方面12项问题。针对12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4条,明确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6牵头单位整改任务、整改期限以及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负总责、各责任单位配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倒排工期,认真抓好牵头整改措施的落实。区委巡察办综合协调,项目化管理、台账式推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形成“一盘棋”格局,合力推动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建立整改会商机制。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巡视巡察专项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商会、推进会,听取各牵头单位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目前已先后组织召开4次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台账,听取进展情况汇报。4月初,将召开省委巡视巡察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总结集中整改阶段工作,部署持续整改工作。
三是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建立“一周一小结、两周一报告”制度,各牵头单位每周对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小结,每两周向省委巡视巡察专项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改工作。省委巡视巡察专项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送的进展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全面细致掌握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加强督查指导,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目前,3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24项,其余10项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格问责追究,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文字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主体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该曝光的曝光,倒逼整改责任落实。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区委巡察办按照要求,适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