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范县纪委对陈庄镇廖桥村原支部书记郭其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郭其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管理村集体资金的过程中,借机大吃大喝,用村集体资金支付村务接待费用41751元;违反廉洁纪律,擅自克扣其他村干部工资,用于红白事随礼;违反群众纪律,村务、财务未按照“四议两公开”议事程序公开公示,侵犯群众知情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13470.07元,贪污国家资金19991元。
郭其文身为中共党员、村支部书记,纪法观念淡薄,廉洁意识不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一十一条、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九十五条第(四)、(七)项之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2020年3月23日研究,决定给予郭其文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