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濮阳市纪委监委指定,范县纪委监委对濮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支队原副支队长(网警支队负责人)刘学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学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刘学恩身为党员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2021年6月27日,刘学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6月29日,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范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范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