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县陈庄镇张顾屯村党支部书记顾洪强违规办理低保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2014年3月,顾洪强利用协助陈庄镇政府办理低保的职务便利,明知其母亲李某英不符合低保条件,仍将李某英申报为低保对象。自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李某英违规领取国家低保金共计3433.2元。2017年,顾洪强利用协助陈庄镇政府实施到户增收项目的职务之便,帮助其叔叔顾某晓伪造申报资料,套取到户增收补贴资金5000元。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顾洪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范县城关镇西张青营村党支部委员兼文书刘振良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2015年10月,刘振良以其妻子高某某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利用其次子居住的2014年新建房屋通过了危房改造验收。2016年2月,刘振良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200元。2020年6月,刘振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追缴。
3.范县张庄镇葛楼村党支部书记葛庆元违规优亲厚友办理低保等问题。葛庆元利用协助张庄镇政府办理低保的职务便利,明知其母亲石某某、其弟弟葛某某不符合低保条件,仍然于2014年6月、2016年6月,为石某某、葛某某违规办理了低保,致使石某某、葛某某分别领取低保资金693.6元、10058.48元。2014年12月石某某死亡,葛庆元未将其死亡信息及时上报民政部门,致使石某某死亡之后继续享受低保政策至2016年6月,2076元低保资金被葛某某领取。2020年6月,葛庆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