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0-12-29 11:46 来源: 党风政风监督室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抵制“四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范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濮城镇毛营村党支部书记王德山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9年,王德山在负责管理、使用村集体土地地租款过程中,将地租款共计13700元用于支付村内吃喝费用。2020年9月,王德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水利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张震违规报销车辆罚款问题2018年10月,张震驾驶水利局公车违章,罚款应由个人承担,张震将车辆罚款400元和其他单据一同报销。2020年9月,范县纪委对张震进行诫勉谈话,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以上通报的2起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认真答好元旦、春节反“四风”的政治答卷。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锤接着一锤敲,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靶向发力、持续用力,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为战疫情、促发展“两战全胜”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责任编辑: 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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