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2020-11-02 11:11 来源: 范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一、受理范围

(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信访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0393)5266062

(二)网上举报:http://henan.12388.gov.cn/puyang/fanxian/

(三)来信请寄:范县新区中原东路2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57500

(四)来访请到:范县新区中原东路2号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三、工作流程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责任编辑: 范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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