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镇要督促祁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村集体‘三资’进行清产核资……”近日,范县纪委监委向辛庄镇党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在核查县委巡察办交办的有关问题线索时发现,祁庄村东北角坑塘自承包以来,承包情况未能向村民公示公开,且承包合同定价较低,集体资产有流失风险。对此,该县纪委监委向该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
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是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一环。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围绕日常监督、案件审查、专项督查、信访举报、巡察反馈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提出建议—限期整改—常态监督—跟踪回访—结果运用”的工作闭环,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方式压实责任,推动深挖问题根源,对症下药。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县纪委监委要求接到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单位,自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建立跟踪督办机制,通过电话抽查、现场核查、定期“回头看”等方式,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提醒督办,对整改落实不彻底、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在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提醒纠偏、源头治理的作用,推动有效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权力运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