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希望大家以我为鉴,严守工作纪律,莫把集体研究当作违纪‘挡箭牌’……”日前,南乐县杨村乡后吉楼村党支部书记谷某泽在该乡召开的以案促改大会上以身说纪。
“个别村干部私自扣留承包地粮食直补款。”“我家的补贴款都被村干部冒领了,希望严肃查处。”……去年9月份,南乐县纪委监委相继接到杨村乡后吉楼村多名村民反映该村截留扣发村民地力补贴的问题线索,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判分析,决定交办杨村乡纪委进行核查。
由于相关问题牵涉部分村干部,甚至有可能是村集体行为,办案人员经过研判,初步确定了先“书证”后“人证”、由“外围”到“中心”的调查思路,并立即开展核查取证工作。
“2019至2020年间,村支部书记谷某泽及其儿子谷某领取的补贴地亩数超出土地确权面积117亩,涉及金额2万多元。”办案人员在对后吉楼村确权耕地数据和银行实际发放补贴资料进行比对后,相关问题变得更加清晰,但超出的耕地面积属于何人,需要尽快查清查实。
“前几年的补贴款一直都没发过,我们到村委会问了才知道,都被村里面扣了。”在办案人员入村走访时,30多名村集体土地承包户纷纷反映,该村117亩集体土地地力补贴被村委会扣发。
“扣留补贴款是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的,不是我个人行为,并且全部用于村内支出,也没有装进村干部个人腰包,这不可能是违纪。”面对办案人员的谈话,谷某泽反复辩解说。通过调取该村账册及财务凭证,发现2019至2020年该村有2笔计25132元的补贴款现金收入,并在半年内分别以村内路灯电费、水费、卫生清洁费等项目进行支出。
为让违纪人员真正认识到错误行为,办案人员耐心讲解国家实施耕地地力补贴的初衷和相关纪法知识,并严肃指出,集体研究绝不是违纪违法“挡箭牌”。最终,谷某泽慢慢打开了心结、放下了包袱,交代了违规截留补贴款的违纪事实。
案件查处后,该县纪委监委将此案件作为农村“三资”领域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并督促杨村乡党委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制度建设,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李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