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严查不落实的事,问责不履职的人
2020-02-04 10:10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村支书儿子胡某与同村两人驾车从武汉接本村务工人员张某返乡,却一直处于排查盲区和管控空白。”1月29日,收到杨村乡李杨村这一问题线索后,南乐县纪委监委当日查清相关情况,30日印发通报,给予李杨村党支部书记胡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杨村乡党委、政府全县通报批评,对乡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对包村乡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分别提醒谈话、诫勉谈话。

图为南乐县纪委监委第二督查组在南乐东高速口查看联防联控措施落实情况。

图为南乐县纪委监委第五督查组在梁村乡邵庄村查看湖北孝昌务工归来人员隔离措施落实情况。

疫情发生以来,南乐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迅速展开部署,设立了疫情防控工作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全面受理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的公告,明确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目前已受理问题线索23件。建立组织,明确分工,成立的督导问责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问责组和6个督查组,通过现场督查、互查、暗访等形式,着力发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防控措施落实过程中存在的有令不行、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全面铺开监督网络,切实保证防控实效。截至2月1日,该县共下发通报2期,通报批评2个乡镇党委政府,问责26人,其中党纪处分4人,通报批评16人,谈话提醒4人,诫勉谈话2人。

“疫情防控是一场‘大考’,考验的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执纪问责能力,必须始终聚焦监督保障,严查不落实的事,问责不履职的人,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南乐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鲁法中表示,对发现的问题要从快从严处理,严肃追究问责,坚决扛牢监督使命担当,持续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南乐县纪委监委 王志平 刘振沛)

 

责任编辑: 马冲
随手拍来监督
  • 版权所有:中共濮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濮阳市监察委员会
  • 地址:濮阳市振兴路与龙泽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7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235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