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粮食购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濮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巡察机构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专项整治与专项巡察互相配合。分级分类,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的责任,推动自查自纠;市县联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着力发现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短板;以案促改,标本兼治,推动深入治理。
4月2日,“清风龙都”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濮阳市粮食储备库副主任韩敬轩、经营部原经理刘得生分别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华龙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粮食系统承担着国家粮食收购、储存、经营的重要任务,粮食系统党员干部如果利欲熏心,失职失责,在粮食收购、储存、经营等环节上动手脚,贪腐敛财,中饱私囊,无异于粮仓“蛀虫”。其违纪违法行为,严重侵蚀群众利益、造成国家损失、影响粮食安全。加强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以有力监督清除粮仓“蛀虫”,对守住管好粮仓、护航粮食安全尤为重要。
粮食系统工作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加之区分新粮旧粮、鉴别粮食品质等级,以及采购销售等环节的自主性较大,容易造成监管盲区,存在腐败风险点。系统内的个别党员干部职工正是利用这些盲区“做文章”谋私利。有的通过故意多扣收购粮食的水分、杂质,虚增粮食重量,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有的借定期轮换储备粮之机,采取“以陈顶新”“以次充好”等方式,贪污财政补贴收入;还有的“空进空出”“虚报损耗”,利用伪造结算凭证等方式赚取中间差价……这些问题,必须严肃整治。
惩治粮仓“蛀虫”,要靠监督、靠制度。粮食系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管部门党组织,要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系统内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管,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纠偏,确保粮食储存、流通、经营、管理各环节规范运行。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职能,督促粮食系统不断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切实守好“责任田”,扎牢“粮袋子”;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抓好问题整改、堵塞监管漏洞、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同时,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兢兢业业干事、干干净净用权。(濮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