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市政府多功能厅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十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2019年全市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进行动员。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余广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杜新军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邵希斌主持会议。
杜新军指出,2018年,我市巡察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着力在“巩固、深化、规范、提升”上下功夫,市级巡察扎实推进,县区巡察规范提升,成果运用持续强化,监督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
杜新军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新时期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4次就巡视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对巡视巡察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巡视高质量发展的五条要求”上,体现在中央巡视实践的不断变化上,体现在“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高度上,体现在推动市县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的明确要求上。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系统准确把握,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
杜新军强调,坚持巩固提升,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要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加强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扣职能责任开展监督,着力发现落实“两个保障”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情况;把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内容,着力发现学习传达中央精神不求甚解、照搬照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联系服务群众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二要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强化全覆盖统筹力,灵活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回头看”,确保完成一届内巡察全覆盖任务;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在“深、准、透、实”上下功夫,坚持“靶向意识”,做好巡前准备,找准监督穴位,从严从实监督;增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监督合力,实现巡前、巡中、巡后有效对接、成果共享。三要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夯实整改主体责任,促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完善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推进整改标本兼治,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四要切实提高巡察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巡察机构设置,加强巡察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强化队伍教育管理,着力打造政治铁军。
杜新军强调,精准发现问题,全力完成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任务。要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开展监督,监督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情况。要站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开展监督,监督检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选人用人和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情况。要站在协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高度开展监督,监督检查“两个责任”落实、重点领域廉洁守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问题等情况。要站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开展健康扶贫和教育扶贫专项巡察,看党委(党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情况,看有关单位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看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情况,看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杜新军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巡察队伍。要牢牢把住政治建设这个龙头,对党绝对忠诚,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组织保证,不断提高巡察机构政治建设水平。要牢牢把住能力建设这个关键,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提高发现问题精准性、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质效。要牢牢把住作风建设这个基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注重维护良好形象,建设一支全面过硬的巡察干部队伍。
余广庆宣布了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各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本轮将对市委老干部局等12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卫健委开展健康扶贫专项巡察,对市教育局开展教育扶贫专项巡察,对扶贫政策落实中涉及到的其它单位进行延伸式巡察,时间1个半月左右。同时,实施市县巡察上下联动,要求各县区同步开展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专项巡察。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组和巡察办全体同志,市纪委监委各部(室)及市委组织部各科(室、办)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巡察办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