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应急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推进救灾资金落实到户
2020-04-17 17:15 来源: 驻市应急局纪检监察组

为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职能,推进我市冬春救灾资金落实到户,4月8-14日, 驻市应急局纪检监察组参加了由市应急局和市财政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2019—2020年度中央下拨我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是否按照有关救灾资金规定执行“一卡通”发放进行了监督检查。驻市应急局纪检监察组人员和联合检查组先后对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华龙区等11个乡(镇)的30多户被救助对象进行了入户跟踪调查访问,共查出问题2个,提出整改建议2项。

每到一个地方,检查组人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会议纪要、救灾资金发放花名册、拨款凭证,察看村级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是否严格遵循自然灾害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否符合“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是否存在截流、滞留、挤占、挪用、私分、冒领等问题进行检查。

通过监督检查也发现个别乡(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救灾资金重点使用、分类施救的效果不明显;二是救灾资金发放台账管理不规范,存在救助对象本人签字表中代签现象。

针对督导检查出的问题,驻市应急局纪检监察组提出了两项整改建议:一是严格遵守《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救灾资金发放管理时,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施救”的原则,严禁扩大使用范围;二是建立健全救灾资金发放档案及工作台账,建立健全资金发放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救灾资金管理档案。(驻市应急局纪检监察组)

责任编辑: 马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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