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正确领导下,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十六字”总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履职尽责,全省公安纪检监察绩效考评和“纪律作风提升年”活动成绩荣获“双第一”。在2020年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被表彰为全市公安工作先进集体,6人被记功嘉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2019年10月杜新军书记调研指导市公安局时提出的殷切期望。
以问责促尽责,“一个经验”得到推广。公安机关点多线长面广,群众对民警不作为、慢作为的反映线索占到半数以上。针对这一特点,探索构建了“以问责促尽责、先尽责后问责”工作机制。突出监督主责,压实主体责任。接到此类线索后,首先启动执法办案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民警履职尽责,第一时间查清事实、推进执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强化执纪主业,降低执纪成本。把执纪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将民警的调查过程和补充证据作为客观证据,即降低执纪成本,又为量纪问责打好了基础。用好问责利器,促进形态转化。坚持宽严相济、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将民警的认错悔错改错态度、整改工作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量纪标尺,即降低民警违纪成本,又促进了执纪形态的转化,2019年办结的227起案件,民警和群众对执纪工作满意率均为100%。 2019年12月15日,国家《法制日报》刊发了“以问责促尽责、先尽责后问责”工作经验。
加强统筹部署,“两个责任”高度贯通。一是知责明责,绘制权责清单。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政治责任,分别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一岗双责”、政工部门牵头抓总、纪检部门协调督促、警种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压实了“两个责任”。履职尽责,构建“大监督”格局。成立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建立了由纪检、督察、审计、法制、警指、政工等多部门参与的监督联席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形成监督合力,构建公安特色“大监督”工作格局。同向发力,两手抓两手硬。市公安局党委和驻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提升年”活动,队伍作风得到新提升。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驻局纪检监察组提请的事项及时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解决,及时出台疫情防控战时纪律,开展监督检查60余次,检查基层单位、卡点841个,发现整改各类问题518个,成效明显,“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高度贯通。
严管厚爱并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助推专项斗争,政治效果明显。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提高政治站位,以“扫黑”促“打伞”,以“打伞”助“扫黑”,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打防结合,以打促防,一手抓“打”,依规依纪依法处理6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人,辞退辅警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组织处理6人;一手抓“防”,探索构建了“挖旧伞、打大伞、防新伞”三位一体“打伞”模式,助推了专项斗争,该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在省公安厅专门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强力执纪问责,纪法效果彰显。坚持高压惩腐,紧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执法办案中顽症痼疾,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2019年,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人。依纪依规办案,社会效果明显。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实现了“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的“双零”目标。坚持严管厚爱并重,制定容错纠错和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机制,严惩诬告、陷害行为,督办维权案件123起,追究刑事责任51人,行政拘留87人,处理出了积极性和战斗力,实现了政治、纪法、社会“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精准运用。政策攻心强感化。秉承“同志式”“帮助式”审查调查理念,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其深切感受到组织关怀。年内主动交代问题的多了,主动退交违纪款、上交未能拒收礼品礼金增多,正面带动作用明显。如,某分局民警朱某新为赌博场所通风报信、帮助逃避处罚,通过行之有效的思想教育,涉案民警痛哭流涕,主动交代问题,受到从宽处理。“四种形态”强激励。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9年,共处理365人次,较2018年398人次同比下降8.3%。坚持抓早抓小,用好第一、二种形态,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99人次,占比81.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57人次,占比15. 6%。坚持“后墙”不松,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1.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4人次,占1.1%,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以案促改强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王某彪、孔某章、楚某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为反面典型,召开全市公安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广大民警筑牢思想防线。(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