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送“餐”上门 巡回宣讲监察法
2018-12-13 11:2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我国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办教育医疗卫生等从事管理的人员等都将纳入监察范围,都是我们的监管对象……”12月11日濮阳县纪委监察委宣讲团来到渠村乡公开宣讲《监察法》。

自监察法实施以来,濮阳县纪委监委将学习监察法纳入中心工作任务,及时制定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组建9个宣讲团,以六类监察对象为目标,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精准宣讲,围绕监察法出台背景、监察对象范围及违法行为处置等方面进行宣讲,对比新旧监察对象范围的不同,重点讲解新《监察法》延伸监督范围触角,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办教育医疗卫生等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对象范围,全面营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良好氛围,全力打通监察法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促使监察法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截至目前,濮阳县纪委监委已开展巡回宣讲12余次,向近2000余名基层干部传输监察法知识。

“监察法出台以前,不少村居非党员干部觉得自己不算"官",纪委管不着,现在监察法将大家都纳入了监察范围,填补了空档,补齐了短板,能更好地促进基层村居干部工作作风的提升。”濮阳县渠村乡纪委书记李新成听完宣讲后感触说。(濮阳县纪委监察委)

随手拍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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