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以“主体责任落实年”为载体,主动适应从严治警新常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机制创新上出“新招”,在从严治警上出“实招”,在从严问责上出“硬招”,切实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为推进公安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是机制建设突出“新”。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两个责任”的落实,在全省公安机关率先成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领导小组,将“主体责任”办公室和“监督责任”办公室分别设在政治部和纪委,专司“两个责任”的落实。各级公安机关党委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述职述廉等具体任务签字背书;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真抓实管,层层传导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切实把“两个责任”抓紧、抓实;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督部门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一岗双责”、纪委组织协调、警种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警示教育突出“实”。9月22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警示教育大会,表彰30名“爱岗敬业模范”,通报民警典型违法违纪案例,引导民警以优秀、先进的正面典型人物为学习榜样,以违法违纪案例为前车之鉴,扬长避短,防患于未然。会后,各级公安机关迅速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全体民警集中学习讨论。市局纪委、督察支队组成4个督导组,组织和督导各单位集中学习讨论情况,迅速掀起学习讨论活动高潮。今年以来,市公安局通过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以民警培训中心为阵地,利用专家辅导、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组织公安大讲堂6期,参观市、县两级警示教育基地34批次,观看警示教育片《手莫伸》等6部100余场次。
三是制度建设突出“硬”。继去年出台1号《局长令》后,市公安局出台了《从严治警从严问责若干规定》,该规定对队伍中存在的执行力不强、宗旨意识淡薄、服务意识弱化、执法办案不规范、廉洁自律不严以及队伍管理不力等13项多发易发行为,做了进一步规范,严明了警规警纪,划定了执法红线,并明确了违反规定的后果及所要承担的纪律责任。同时,今年来,市公安局相继出台了《濮阳市公安局监督执纪问责办法》、《濮阳市公安局实施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暂行办法》、《濮阳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问题线索研判制度等一系列监督制度,为各级公安机关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