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纪委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2015-10-21 08:43 来源:

 

      今年以来,台前县纪委按照省、市纪委全会要求,创新思想,立足实际,精心谋划,开展了一批富有特色的创新性工作,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是其中之一。
随着国家惠农资金增多,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挪用项目资金问题时有发生。为认真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对农村基层权力的监督制约,台前县按照全省县级以上机关四项基础制度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完善县级以上机关反腐倡廉制度的若干规定(暂行)》的要求,在推进权力清单、监督清单的基础上,创新举措,将权力清单制度延伸至村级,推出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一是编制清单固化流程。 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55项,固化村党支部、村委会职责和权力16项,界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责和权力15项,编制《村官小微权力清单》。对招投标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11项村集体事项以及低保申请、救灾申请、危房改造申请等12项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步骤进行明确,设置运行程序,绘制运行流程图,村干部行使权利可以看“图”干事、照“单”操作。
二是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修订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10余项制度;建立涉农审批项目电子监察机制,将涉及低保等涉农审批类事项纳入全县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杜绝人情干扰;出台《关于对信访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公开县纪委书记投诉信箱等方式,健全受理举报投诉和查实奖励制度,畅通基层投诉举报渠道。
三是健全考评追究机制。 建立村级权力运行情况月检查、季通报、半年考核运行机制,并与村干部考核、年终奖金相挂钩。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意见》,明确乡镇党委、政府,村级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严格按照河南省《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今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村干部权力运行不规范案件8起,党政纪处分14人,5名村干部因贪污低保资金、鱼塘赔偿款等原因被移送司法机关,责任追究乡镇干部及县直有关单位工作人员3名。
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村级组织、村干部的岗位职责,厘清了权力边界,规范了基层村干部权力运行,优化了村干部作风,减少了群众对村干部的误解,增进了农村干群之间的感情,促进了农村基层和谐稳定。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施以来,全县9个乡镇日常办公费用开支总额较2014年同比下降18.3%,县纪委接待反映基层村干部问题的信访件同比减少18%。在今年第三季度民意测评中,群众对基层村务工作平均满意率达到83.6%,同比第二季度上升8.3个百分点。(预防腐败室)
随手拍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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