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围绕吴灵臣、雷凌霄、王璀英等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7-21 12:07 来源:

 

各县(区)党委,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濮阳市围绕吴灵臣、雷凌霄、王璀英等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    
 
 
濮阳市围绕吴灵臣、雷凌霄、王璀英等案件 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要求,全面推进以案促改,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按照省纪委关于对吴灵臣、雷凌霄、王璀英等案件进行剖析整改的要求,结合濮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跟踪预防,做好执纪审查以案促改后续文章。通过剖析吴灵臣、雷凌霄、王璀英等案件,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以案促建,扩大执纪审查后续效应,推动形成权力结构配置科学、权力运行规范透明的良性局面,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工作重点
围绕吴灵臣、雷凌霄、王璀英3起典型案件,以案发单位为重点,抓住重点人员、紧盯重点问题,在全市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突出重点单位。以3起典型案件的案发单位和违纪违法问题涉及领域、部门为重点,主要是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组织、人社、财政、土地、规划、住建、房产、城市管理执法、水利等部门。
抓住重点人员。以全市领导干部为重点,主要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级领导干部,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一把手及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紧盯重点问题。以3起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为重点,主要是干部选拔任用、土地出让、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国有资产管理等权力运用方面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不力、制度执行不力等权力监督方面的问题,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以案促改工作时间安排3个月,分为宣传动员、剖析整改、完善制度、监督检查4个阶段,重点做好“六个一”具体工作,即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建立一套整改台账、开展一次述责述廉、开展一次制度清理评估活动,将监督检查贯彻始终,推动以案促改工作扎实开展。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7月15日—2017年8月5日)
1.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结合3起典型案件,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传达省纪委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要求,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通报案情、宣读处分决定和忏悔录、重点岗位人员表态发言、领导讲话等,进行宣传发动。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也要围绕3起典型案件和本地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2.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利用两周时间,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领导干部利用多种渠道个人学的方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章党规党纪、3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案情通报等内容。主要领导干部要给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组织党员干部集体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学习领会省纪委以案促改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为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筑牢思想基础。
(二)剖析整改阶段(2017年8月6日—2017年9月15日)
对照吴灵臣等3起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重点做好“五查五改”,即查摆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等方面的问题,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抓整改;查摆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在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程序方面抓整改;查摆官商不清问题,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抓整改;查摆党内监督弱化问题,在落实责任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方面抓整改;查摆权力滥用问题,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方面抓整改。
3.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重点单位要围绕吴灵臣等3起违纪违法案件,从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建设、权力监督制约、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等方面,认真查摆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问题。领导干部要结合实际,通过自己查、群众提、领导点等多种形式,对照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查找自己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深入剖析原因。按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和自查出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干部对涉及自身的问题要说清楚、谈透彻,接受组织监督,确保查摆剖析到位。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典型案件和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开展查摆剖析。
4.建立一套整改台账。对查摆剖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汇总、梳理分类,建立整改台账,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在短期内取得实效;需要逐步解决的,要制定中、长期计划,明确时间进度、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每个问题对账销号,剖析整改阶段结束时,写出整改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查找出的问题,也要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开展一次述责述廉。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述责述廉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述责述廉是对领导干部查摆整改情况的重要检验,也是领导干部公开作出廉政承诺的方式。述责述廉报告载入廉洁档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完善制度阶段(2017年9月16日—2017年10月5日)
6.开展一次制度清理评估活动。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照查摆问题和整改情况,围绕选人用人、土地出让、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国有资产管理等权力运用方面和“两个责任”落实等方面,对现有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地审查、评估,查找制度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健全完善一批制度。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编制修订权力运行流程图,推动用权程序化;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大力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强化群众监督,推动监权科学化;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党组织监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四)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10月6日—2017年10月15日)
监督检查贯彻以案促改工作始终,作为一个阶段,重点是对案发单位和相关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对案发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导查摆剖析问题是否精准、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显、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完善,跟踪督办,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真正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省纪委也将适时对我市以案促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以案促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市委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市委常委为成员的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3起案件剖析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确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市委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市纪委机关、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等部门选取,负责全市以案促改日常工作。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也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负责部门,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二)明确责任,强化任务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抓好任务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亲自抓。要把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责任层层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做到责任清、任务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以案促改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抓好每项任务落实。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工作不认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严肃问责,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三)率先垂范,突出领导带头。 吴灵臣、雷凌霄、王璀英案件是市级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查摆剖析,带头整改落实,带头述责述廉,带头做好以案促改各项工作,为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做好示范。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看齐意识,积极抓好本地本部门的以案促改工作。
(四)严格标准,务求工作实效。 坚持“四个决不放过”标准和要求,即原因分析不透彻决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决不放过、成效不显著决不放过。将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反腐倡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将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传“两个责任”全程记实系统。2017年10月5日前,重点单位要形成专题工作报告,其他单位要形成工作总结,报市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濮阳市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濮阳市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何 雄 市委书记
副组长  宋殿宇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李 刚 市委副书记
成 员  王建双 市委常委、濮阳军分区政委
     邵景良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王载文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余广庆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张锦印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张红林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黄亚雄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刘汉征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余广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文秘宣传组、督导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一、综合组
组  长: 李剑飞
副 组 长: 张进月 任学江
工作职责: 负责与省惩防办、省纪委的沟通协调,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开展;负责相关会务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事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秘宣传组
组  长: 梅兴秦
副 组 长: 吉子文 赵利英
工作职责: 负责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报告、讲话,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印发、报送工作;负责编发简 报,上报信息工作;负责拟定宣传计划,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编辑、印发有关学习资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导组
组  长: 梁 宏
副 组 长: 王俊琴 张建海
工作职责: 负责对各县(区)各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随手拍来监督
  • 版权所有:濮阳市纪委监察委
  • 地址:濮阳市金堤路532号 电话:0393-6667111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7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235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