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纪委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宣传引导,倡导新风。深入开展“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破除婚丧嫁娶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陋习。此外,还通过督促领导干部带头签订承诺书、通过新闻媒体向全旗牧民群众发出倡议书、制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倡导党员干部树立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树节俭风尚,净化社会风气。
事前防范,关口前移。出台《关于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的暂行规定》,并严格执行,形成刚性约束。要求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10个工作日内,如实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作出不大操大办、不利用职务便利造成不良影响、不借机敛财等承诺;操办结束后,要在10天内将具体操办情况、承诺履行情况、礼金收受情况等向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告。
跟进监督,形成震慑。通过“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受理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不定期派出检查组,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如,针对7、8、9月升学就业、10月婚庆高峰等实际情况,把握时间节点,重点对违规操办“谢师宴”“升学宴”“婚宴”等问题,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巡察和重点抽查,坚决纠正违反规定大操大办或者借机敛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