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制度保质量。出台《关于乡镇所办案件由县纪委审理的暂行办法》,推行“乡案县审”制度,列出审理清单。乡镇纪委按照清单进行初审后,报县纪委审理室进行协审,确保了案件审理质量。二是完善程序促规范。编制《台前县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程序汇编》,规范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处分到位等环节工作,对各个程序所使用的文书格式也进行明确规范。三是剖析报告补缺漏。要求全县所有查办案件都要制作案件剖析报告,通过案件剖析报告达到充分了解案情、案由,进一步检查案件查办过程中是否还存在不足之处。四是强化监督保执行。对乡镇纪委查办的党员干部,纳入县本级处分公职人员执行情况的检查范围,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确保处分执行到位。近五年来,台前县共协审乡镇案件83起,未发生一起申诉案件,提高了乡镇办案水平,确保了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