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叶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并于2024年1月22日向我院反馈了巡察意见,同时就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我院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叶县人民法院印发了《落实市委政法专项巡察叶县法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叶法党〔2024〕4号),明确整改目标,坚持深查真改,全力推动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明确整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一)政治建设着力不够,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措施不实方面
1.贯彻落实教育整顿总结会议精神不坚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深入学习。叶县法院召开党组会深刻学习领会省委书记楼阳生在全省政法教育整顿总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贯彻《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把领导班子和广大干警的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二是健全落实举措。根据中央和楼阳生书记讲话精神,结合县法院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叶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各部门按照分工方案,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收到较好效果。
完成情况:已整改
2.落实重大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情况作为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3月1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政法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3月25日认真研究制定了《叶县人民法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规则》,明确请示报告的原则、事项、程序、方式,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并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压实责任,规范实施。
完成情况:已整改
3.落实政治轮训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政治轮训制度。根据县委政法委政治轮训实施方案,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叶县法院政治轮训方案。二是有序组织开展政治轮训工作。目前,根据工作计划,正在加紧组织实施,4月份组织外出培训2批20人。三是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微信工作群等方式,督促干警借助网络平台加强网上学习培训力度。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中
4.开展警示教育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1月29、3月4日、3月11日分三次集中开展以高某某、王某某、石某等政法单位反面典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重点对标同类工作部门、工作环节,提升以案促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以案促改,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的实施意见》,对本地2021年以来发生的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从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三类问题开展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干警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是压实责任,加强对以案促改活动的监督,干警撰写以案促改剖析材料800余份,并认真检查把关,真正让干警入脑入心,吸取教训,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完成情况:已整改
5.培育选树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拟进一步加大对法庭的硬件投入并适时结合法庭工作开展一些创造性的活动,宣传出去,逐步形成品牌效应,于4月底开始硬件升级改造。二是利用三常路人民法庭被授予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契机,深入挖掘审判一线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在省、市级以上报刊对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增强宣传效果。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中
6.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制定了《叶县人民法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并制定叶县人民法院2024年第一议题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始终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二是充分发挥院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由院领导带头领学,并对学习主题、内容、过程和效果负责。三是加大学习力度,今年第一季度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1期,学习篇目23篇。
完成情况:已整改
7.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并纳入“第一议题”学习重点内容,今年以来利用“第一议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4次。二是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等网络媒介,营造全员参与学、随时随地学的良好氛围。三是定期组织党员干警学习,各部门采取集体学与自学等方式,在组织学习二十大精神的基础上,组织干警撰写心得体会,利用学习园地、“三会一课”等方式进行学习交流,收到了良好效果。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中
8.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训词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训词纳入“第一议题”学习中,持续开展系统化、常态化学习。二是深学悟透,今年第一季度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13篇,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中
9.网络舆情风险排查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加紧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对涉法舆情尤其是涉法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全面监测,确保舆情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处置。对监测发现的重要舆情,特别是可能引发炒作的,要及时主动向相关部门核实,随时研判处置,并及时向市中院、县宣传部和县网信办等部门报告。二是正抓紧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按照“先评估、后启动”的原则,开展舆情风险评估,对是否可能会引发舆情、在什么范围引发舆情等作出预判,并制定相关的舆情预防措施。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中
10.未开展“两微一端”清理
整改情况:巡察整改期间,政治部专门组织全院进行个人自媒体、微信群自查上报,没有发现存在随意转发不当言论等不良问题。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中
(二)纪律建设偏松偏软,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压力传导不够方面
11.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两个责任”。3月20日,组织召开叶县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切实扛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3月25日党组听取派驻纪检组关于今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和部署。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好“一岗双责”,3月7日首先由派驻纪检组长带头上廉政党课,并对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集体开展廉政谈话,会后对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加大一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三是认真落实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组定期会商制度,重点将优化营商环境和三个规定的填报纳入会商范围,定期听取提升措施和方案,全面监督法院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
12.日常管理监督缺乏有力手段,执法干警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持续开展“严纪律、提能力、强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围绕纪律教育、作风转变等问题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政治不忠诚、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遇事不担当、作风不纯洁等问题,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加强。二是加大审务督察力度,截至3月底,开展审务督察3期,查找审判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梳理分析、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推动司法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三是强化主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请销假规定,政治部、督查室联合将全院干警及员工请销假情况在内网公布,截止目前已公布4期,接受管理监督。
完成情况:已整改
13.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意识,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结合“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发现存在的问题,持续跟踪督促整改。二是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员工对照各种顽瘴痼疾问题,结合个人实际,深入查找问题,自觉主动填报。三是立行立改,3月12日组织全体干警重新填报《个人自查事项填报表》,认真严肃填报个人自查事项,未发现干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整改
14.填报“三个规定”记录积极性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扛起政治责任。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明确作为“一把手”工程,今年院党组书记已亲自安排部署3次,并带头记录报告。二是建立定期约谈制度,2月23日对2023年长期“零填报”的少数同志进行集体约谈,并责令其签署承诺书,如发现不如实填报的从严问责。集体约谈后3月份填报率达100%,成效明显。三是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由承办法官随案附廉政监督卡和严格落实三个规定零报告承诺书,确无干预插手、过问案件情形的,按零记录处理。四是加大对执行情况的专项督察,实行定期检查及月通报制度,对发现未按规定记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承办人员,予以认真查处。
完成情况:已整改
15.落实省高院督察建议行动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走深走实,派驻纪检组加强对审判执行突出问题的日常监督,为执法办案提供纪律保障。二是3月29日召开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内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案纪律、审务督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全面堵塞工作漏洞。三是主动认领、深刻反思,以高度自觉、高度负责的政治意识,抓严抓实抓好上级督察建议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责任和整改任务落实无死角、全覆盖。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推动整改任务落地做实,取得实效。
完成情况:已整改
16.执行审委会工作规则不严格
整改情况:为规范“审委会”正常运行,2023年度,叶县法院新建一套“智慧审委会”系统,该系统与“智慧审判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数据同步共享。“智慧审委会”系统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功能,针对每一个议题(案件)现场讨论现场表决(是否通过),出台《叶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提高审判委员会工作质量和效率。
完成情况:已整改
17.发挥协调职能作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检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中被告人系党员、公职人员的,卷宗均附有相关党员证明或工作证明,被告人非党员、公职人员的,附有党员查询证明、社保信息查询,从根源上防范“漏网之鱼”。二是压实责任,及时送达裁判文书。对检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中被告人系党员、公职人员的,立案后立即建立台账,实行送达销号,明确责任人和送达时限,目前经统计共需要送达的系党员、公职人员的案件15 件,已结案且已送达的共计9件,均在裁判文书生效后15日内按规定送达,杜绝了移送不及时等情况。
完成情况:已整改
18.公务用车未实行单车核算
整改情况:一是3月11日修订完善了《叶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叶县人民法院驾驶员管理规定》,完成了车辆统管工作,各部门严格按规定办理用车申请、报备工作。同时,将公车单车核算纳入制度要求,日常车辆运行及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二是规范车辆维修维护,严格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制度,非车辆维修定点地以外的维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同时杜绝“一糊片”、“春秋笔”的维修信息登记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每次每辆车进行维修维护时进行“车辆维修卡”登记,详细记录每次车辆维修更换内容,经部门主管、车辆管理人、办公室主任、主管财务院领导层层把关审批后,方可在维修定点地进行维修维护。三是严格落实“一车一卡”油卡充值制度,非油卡加油必须出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情况说明。使用油卡加油时,则由车辆管理人负责,在总卡充值后,对各车具体用油进行详细登记,各车辆驾驶员签字确认,形成明细台账,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合理保障用车用油。
完成情况:已整改
19.违规发放职工福利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提醒谈话。对当时违规发放福利的财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强化源头把关。制定完善了《叶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叶县人民法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叶县人民法院诉讼费用及涉案罚金、罚没物管理规定》等。三是加强相关政策培训力度。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政策精神,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完成情况:已整改
20.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详细梳理,立行整改。对2021年以来所有票据进行梳理,并已将2021年以来的固定资产进行补录。二是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财务人员履职能力。委托会计事务所不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适应工作需要。三是积极推动内审与自查工作的开展。现正在开展财务内审工作,对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账目进行内部审计,提高财务工作质量。
完成情况:已整改
21.入账票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提出财务问题,逐一对照,全部认领,认真整改,及时联系各票据经办人,对缺少的开支佐证材料进行补充完善,规范财务存档资料。二是细化审查内容,严把审核关卡。对提交报销的各类支出票据,各级审核人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进行审查,对不合理、不规范之处要及时进行指明纠正,票据不合理、不完善之前拒绝进行报销,严把支出关卡。三是委托专业人员指导培训,规范入账票据。与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签订会计服务合同,与财务人员共同对各类支出票据进行二次审核,防止和杜绝不合规票据报销。
完成情况:已整改
(三)作风建设不牢不实,执法为民、公正司法意识有待加强方面
22.践行司法为民意识有所淡化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带领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方向,时刻绷紧思想之弦,进一步夯实思想基础。二是压实压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反馈问题由主管领导抓总,全面负责,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把责任担起来,各责任人对照自己的部门的工作严格要求自己,管好人,守好责,凝聚队伍力量。对待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畅通群众反馈渠道,尤其是窗口部门、审判业务部门接待当事人咨询,解决诉求中要耐心的释法明理,为群众解决问题提供建议和可行思路,让纠纷和矛盾止于诉前,止于你我。从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中,从部门负责人的严格要求中,一些思想不积极“想掉队”的同志,一些“苗头性”的隐患已经得到有效遏制,出现向好趋势,同志们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思想凝聚力逐步提高,宗旨服务意识更强。三是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常态化的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尽量抓早抓小。以党支部为中心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对整改中进度慢、措施不到位的接受督查室日常督察通报。主管领导也会通过责任清单、整改台账不定期抽查各部门落实情况,在每周五的例会上亲自听取各部门整改情况汇报,真正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真正成为再次检验检视党员干部作风、践行初心、担当作为的过程。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中
23.党组“头雁效应”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为提高院领导的办案质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2023年出台《叶县人民法院随机分案方案》,确保所有案件均为“随机分案”,且变更承办人的审批人为“院长”,明确发回重审案件一律由院领导办理,其中由一名专委负责办理“建工类”复杂案件。今年以来,院党组每月下达员额法官(包括院领导)的结案任务并通报完成情况,确保入额院领导完成结案任务。
完成情况:已整改
24.府院联动机制运行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行政案件诉前审查制度。行政案件正式立案之前,行政庭将对案件的诉讼主体资格和管辖范围,案件性质等进行初步审查,对于不符合行政诉讼条件的予以筛查;二是建立行政案件诉前沟通机制,在行政案件立案前行政庭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与案涉行政机关联系,了解案件争议焦点,借助诉前调解平台化解行政纠纷,帮助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与行政相对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减少行政案件案发量。今年第一季度,行政庭已审结行政案件6件,其中通过诉前调解平台调解撤诉2件,调撤率33.3%。三是政府部门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要积极开展协调工作,力争诉前化解争议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通过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让行政首长和行政相对人当面沟通,解读相关政策及法律,主动化解纠纷,消除对立情绪,树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取得行政相对人的理解和信任。今年第一季度,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位居全市前列。四是积极探索类案示范性审判,针对类型化的行政纠纷,探索标准诉讼、示范裁判,实现裁判一案,指导一类,规范一片。五是健全司法建议反馈机制,行政庭总结近年来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中的问题,针对此类问题发表意见建议,堵塞司法漏洞,规范司法行为。2月28日,发布了《叶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同时邀请我县其他行政机关参加发布会共同协商解决行政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
完成情况:已整改
25.审判工作质效急需提升
整改情况:为提高叶县法院核心案件指标,出台《叶县人民法院关于“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和管理职责。出台《叶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试行)》,规范审判类案件审限变更的申请、审批程序,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降低平均审理天数。截止目前,我院还有上诉率、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指标落后情况,对此,今年以来,院党组严格管理调度,一是党组每周逐案听取超长期未结案件、变更程序案件情况,每月针对审判质效短板制定月度提升计划,采取措施、分解任务,具体到人、限期完成。二是领导班子全员参与执行工作,落实每月至少2次院领导带队开展集中行动。强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针对60余起涉村两委等重点执行案件,积极向县政府沟通协调,得到主要领导批示,下一步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彻底解决。三是定期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运行情况,落后指标由12项降至8项,将继续强化管理调度,提升工作质效。
完成情况:已整改
26.破解执行难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执行局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505件,申请执行标的9.33亿元,结案719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063.17万元,结案率47.77%,全市排名第3。一是执行措施有力。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每次均由院班子成员带队。今年第一季度共组织集中执行7次,共拘留被执行人 21人次,发布失信人员309人次,限制高消费人员397人次。二是加强司法拍卖工作。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全力提高执行到位率和完毕率。2024年执行局共上拍标的物166件,涉及案件数量17件,成交额1504.47万元。目前,执行局已制定司法拍卖分解计划,根据执行局现有的9个小组,要求每个小组每月至少上拍2件案件。
完成情况:已整改
27.涉农商行清欠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成立涉农商行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设立专业团队,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实现案件快速办理、财产快速处置。今年第一季度,执行局共执结涉农商行案件42件,执行到位45.17万元。其中执行完毕结案2件,达成和解终结执行结案 18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22件。
完成情况:已整改
28.问题楼盘案件信访化解难度大
整改情况:强化府院联动机制,针对涉问题楼盘案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案件情况,主动与县问题楼盘办做好沟通对接,审慎处置财产,并明确信访专员,做好当事人信访接待及释法明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涉问题楼盘案件的化解处置工作。对查封措施提出异议的当事人,积极引导其搜集证据申请执行异议,认真审查证据材料,目前,已有1件执行异议案件异议成立,解除了对被执行人房产的查封措施。
完成情况:已整改
29.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较为落后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进行调度通报,狠抓数据提升落实。县法院每周在班前会通报中院提取的最新数据,有针对性地提升落后短板的各项数据。二是落实“一把手”责任,专班化提升优化。3月20日出台《营商环境评价“执行合同”指标专项整改提升方案》,将工作纳入党组重点整改台账,班子成员分包指标抓提升,合同类纠纷案件逐案调度管理,严格把控案件审限与质量。4月份,19名员额法官签署《叶县法院营商环境工作承诺书》,强化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适用率,积极宣传小额诉讼程序简、流程快、用时短的优势,引导员额法官及时审结金融、股权纠纷等各类商事案件,努力减轻企业诉累。三是开辟涉企绿色通道,加快执行案件速度。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集中攻坚涉企执行案件,今年以来,县法院先后组织开展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涉金融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4次,采取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方式,综合运用限高、纳失信、拘留及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率31.17%,首次执行实际执行到位率37.65%,确保企业资金及时回笼。
完成情况:已整改
(四)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全面推进素质强警仍有差距方面
30.党组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二是针对本次巡察整改,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中共叶县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标对表巡察反馈问题,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具体措施、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加强对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监督,不断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身建设,有效形成监督合力。
完成情况:已整改
31.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保障,县法院根据工作实际正在制定暖警惠警和从严管党治警的相关文件,充分保障干警的切身利益。二是充实员额法官队伍。积极组织符合入额条件的干警参加入额考试,今年报名考试4人,拟入额3人。三是充实员额法官后备力量。今年又招录5名公务员充实到法院队伍中,为我院员额法官队伍提供人才保障,目前已进入政审考察阶段。四是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先后组织两批干警赴高校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先进工作理念,提升干警专业化办案素能。同时,积极邀请上级法院员额法官,就建工合同、刑事等审判业务工作,开展专业化条线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员额法官办案水平和质量。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中
32.中层干部调整交流不到位,混岗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轮岗交流制度。制定《叶县人民法院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实行)》。二是优化中层正副职队伍结构。经市委组织部批复、县人大任命,2月份调整中层干部17名,其中提拔任命9名,平职交流2名,其他6名。
完成情况:已整改
33.无编制人员信访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向县委政法委、市中院等专题报告历史遗留人员的编制及待遇问题,目前工资待遇由县财政按月保障。二是成立由院长负总责的工作专班,政治部主任具体负责工作开展,院长、政治部主任多次与相关同志进行谈心谈话,做好政策解释、心理疏导等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
34.绩效考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多发绩效工资在2023年应发绩效中扣除。二是在发放2023年绩效考核前向党组会具体汇报发放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发放的范围和数额的审核,并在2024年1月24日党组会上明确扣除2022年绩效多发部分。
完成情况:已整改
35.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1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3月29日召开落实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会前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提前向县委政法委报备,根据上级组织部门的通知要求,明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时间地点、有关要求。领导班子与分管部门、所在党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了解干警的工作、思想、生活动态,广泛向人大、政协、党员、群众征求意见,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严肃开好民主生活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的发言提纲严格把关,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三是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会后建立个人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销号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完成情况:已整改
36.“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压实责任。再次明确各党支部职责,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强化督导。每月对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记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指导,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要求立即整改到位,杜绝记录应付了事的情况。三是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会上每位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已整改
37.执行“三重一大”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我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实施办法》,司法救助对象及金额由庭室上报主管院长把关,后报党组会讨论形成统一意见。2023年我院司法救助工作已逐案上党组会由包案责任人汇报案件具体情况及救助金额,经院党组成员研究后决定开展工作。今后我院会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一是制定并落实《叶县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管理办法》,加强对司法救助案件的管理。二是简化救助申请程序,优化救助申请表格,简化申请材料,使救助申请更加便捷、高效。三是制定统一的司法救助金额标准。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中“救助标准”的上限范围内,再依据救助人的经济情况、诉讼标的、身体情况等拟定。四是推动法院内部协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救助工作的综合效能。
完成情况:已整改
二、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为全面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叶县实践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下一步,叶县法院党组将持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前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做到整改力度不减弱、整改措施再加强,确保将问题高标准、高质量整改到位,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向省、市、县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认识上入脑入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做好市委巡察整改以及2024年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在管党治警上从严从实。坚持“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理念,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加强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监督作用,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敢监督、善监督、真监督,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是抓好后续整改,在整改落实上见行见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及时进行“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建立台账、责任到人、紧盯不放,抓好跟踪落实,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需要长期努力的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导调度,分阶段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用好巡察成果,在建章立制上抓常抓长。对市委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反思、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查摆薄弱环节、剖析问题根源、谋划推进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短板。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巩固一批的原则,把阶段整改与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五是做好结合文章,在推动发展上善作善为。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主题教育相结合,与优化营商环境、涉诉信访化解、诉源治理、平安叶县建设相结合,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审判工作发展的重要契机,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成效,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叶县实践新局面,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5-2863905。电子邮箱:yxfy505@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