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持续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现将我市查处的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党组副书记、平煤分中心主任秦路伟安排亲属在银行“挂名取酬”问题。
2011年,秦路伟利用职务便利,为某银行开设公积金存款账户提供帮助,2012年8月至2016年8月,秦路伟要求该银行将其妻子马某虚造成该银行员工,挂名领取“酬薪”共计19.26万元。秦路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秦路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02
宝丰县政协原主席铁干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分包企业好处费问题。
2006年3月和2009年7月,铁干卿以暗中入股、让他人代为持股方式在2家企业违规投资分红。2004年至2007年,铁干卿利用职务便利,为分包企业在用地、用电、环评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企业好处费8万元。铁干卿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铁干卿受到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处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03
郏县人民政府原四级调研员魏国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
2019年3月,魏国强利用担任郏县人民政府副县级干部、郏县资源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与他人合伙开办公司,并利用职权协调解决项目批复、环评等手续以及原石供应问题,从中获取利润。2018年至2022年,魏国强利用职务之便,出资购买13辆汽车,通过2家汽车租赁公司出租给郏县资源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和河南铝粘土矿产品批发市场郏县交易中心使用并收取租金,从中获利66.64万元。魏国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魏国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04
鲁山县人民政府原三级调研员汤钦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问题。
2007年至2022年,汤钦利用担任鲁山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以及鲁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多家企业负责人所送财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源处置、征地拆迁等方面提供帮助。汤钦曾在担任鲁山县梁洼镇党委书记期间,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在公司手续办理方面提供帮助,2016年3月,汤钦向杨某某借款30万元。2018年,杨某某因涉及其他案件向汤钦催要借款,汤钦将此30万元归还杨某某。汤钦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汤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人员,有的滥权妄为、以权谋私,为管理服务对象和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前门当官、后门开店”,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有的甘当“掮客”、纳贿敛财,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这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还存在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政商交往不清等问题。对这些案件的查处,充分彰显了我市坚持不懈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政商交往亲则两利,清则双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坚决扛稳主体责任,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协同推进全市营商环境整体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以典型案例为鉴,揽镜自照、自警自醒,牢固树立“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严格遵守政商交往“九要”“九不得”行为规范,既要主动靠前、担当作为,又要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真心实意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大胆发展。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营商环境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紧盯政商交往中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风腐同查、纪法同施,斩断官商勾结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融合贯通起来,全面营造“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浓厚氛围,为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凝聚广泛力量、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