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针对非法采砂问题深入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和部门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现对2起非法采砂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洪庄杨镇翟杨村原党支部书记周奎紧非法采砂问题:2021年9月,洪庄杨镇翟杨村党支部书记周奎紧(兼任该村村级河长)雇佣村民非法采砂共计445.41吨,采砂过程中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共1292㎡,其中地表被毁坏部分共696㎡。2021年9月26日,县水利局依法对周奎紧处以没收违法所采砂石,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00元。10月8日,县林业局依法责令周奎紧恢复土地原状并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罚款人民币10440元。10月22日,洪庄杨镇党委给予周奎紧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监管不力的水利站负责人兼任河长办公室副主任高跃周给予警告处分;叶县水利局对河道巡查工作不到位的叶县沙河管理段洪庄杨镇翟杨段负责人杨世杰给予警告处分;县纪委监委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洪庄杨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晓培,县林业局森林督查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叶丰喜给予诫勉谈话。
邓李乡杜谢村河道非法采砂问题:2020年6月以来,邓李乡杜谢村三组村民杜盘根和其儿子杜晓非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使用铲车、三轮车,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盗采沙河河道内河沙,并进行销售,经测量和鉴定,河道内非法采沙坑为1859.1立方,经价格认定价值208219元。2021年11月10日,叶县公安局将杜盘根涉嫌非法采矿罪案移送审查起诉。11月22日,杜谢村支部书记兼村级河长谢原欣,因履行监管职责不力,邓李乡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邓李乡水利站原站长兼任邓李乡河长办公室副主任王首业、湾李管理区区长王丙义,因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邓李乡人民政府给予二人政务记过处分;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县纪委监委给予负责水利工作的邓李乡副乡长韩彦杰、邓李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郭新海诫勉谈话。
(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