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粮食领域腐败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2-01-11 19:00 来源: 清风叶县

为深入推进全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全县粮食购销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警示教育工作,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叶县嘉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原经理董延生国有公司、企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

董延生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以本人和嘉源公司龙泉分公司的名义,向他人借款355万元归个人使用,最终无力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2019年4月17日,董延生被叶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叶县庆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城县泰盛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宏伟(叶县人)诈骗案

2015年1月至3月,方城县泰盛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宏伟通过伪造出库通知单,在储库点提取小麦5677吨,转卖获利1400余万。经查王宏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以上2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这暴露出相关部门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不力,监管缺失,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这些问题如果任其滋生蔓延,必将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危害国家粮食安全。县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站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性,推动深化改革、优化治理、规范用权、完善制度,切实排除影响制约国家粮食安全的腐败问题和安全隐患,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第三监督检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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