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
2020-11-02 09:59 来源: 叶县纪检监察网站

“五一”假期将至,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严明纪律,搞好警示教育,大力整治“四风”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叶县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玉民,专职委员马书扬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问题

2019年10月,叶县人民法院安排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玉民,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书扬、政治部副主任蔡昆阳、办公室主任吴晓磊、任店法庭庭长张旗、三常路法庭庭长闫平到贵州遵义市汇川区、正安县法院学习考察,考察日期为10月14日至18日。在考察期间,带队领导王玉民擅自决定改变行程,违规安排一行六人自理费用,于10月13日到遵义会议会址、10月18日到黄果树瀑布景区旅游。2019年10月28日,县纪委对蔡昆阳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吴晓磊、张旗、闫平分别作出深刻检查;2019年12月16日,王玉民、马书扬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城关乡中学原校长孙召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孙召任城关乡中学校长期间,2018年3月、7月,安排学校副校长毛某某用公务卡套取现金2.2624万元用于发放学校月考、期末考试教学奖。2019年12月16日,孙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龚店镇计生办报帐员汪征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3月至2018年3月,龚店镇计生办采用虚列支出的方式,以购置办公用品、翻修计生办办公楼等名义套取经费共计42120元用于偿还计生办2015年至2017年的违规吃喝等各项支出。2019年12月13日,汪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有的违规收受礼品,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违规发放津贴福利,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仍然心存侥幸、放松要求,违反党规党纪。有的甚至发生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是典型的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上述党员干部均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引以为戒,自警、自醒、自重。

“节点”亦是“考点”,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期,必须深化认识、提高警惕,坚决遏制“节日腐败”。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发挥“头雁效应”,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突出问题,不断深化整治加重基层负担突出问题。要加强日常监督,深挖隐形变异,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要认真开展以案促改,推进制度建设,着力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



中共叶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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