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稳中求进 深化工作创新
更加科学严密的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
——在中共叶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 )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叶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九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三届县委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回顾总结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
县委对开好这次全会高度重视,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县纪委工作报告,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刚才,古松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王国生书记在省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周斌书记在市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牢记使命,主动作为,持续正风肃纪,精准惩治腐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巩固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管党治党责任有效压实。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严明纪律立规矩。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深入开展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排查,全县9000余名党员干部签订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抵制〈帮圈文化〉承诺书》。“两会”期间,认真排查不安定因素,未发生非法上访事件,在全市纪检监察信访稳定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做法。紧盯换届正风气。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对139名“不能、不宜”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人。在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对18个乡镇(街道)和部分县直单位的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组建7个督查组,对换届风气进行专项巡查,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考核压责任。组成10个考核组,对全县各单位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部纳入个人廉政档案。建立主体责任清单、责任台账、“一岗双责”清单,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
(二)聚焦作风建设,服务保障全县中心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对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服务保障职能进一步发挥。一是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194起,党纪政务处分144人,组织处理158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6件,党纪政务处分48人)。成立脱贫攻坚监督问责领导小组、6个服务保障组和6个督查巡查组,完成督查巡查任务400余项,通报问题1000余个,向问题单位发送督办通知500余份,党纪政务处分21人,免职3人、诫勉谈话8人、约谈和作出书面检查172人,其中科级干部49人。相关工作做法被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及省扶贫办《扶贫动态》刊发。二是有力保障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与县环境污染防治指挥部的工作对接,完善线索移交和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开展专项检查13次,立案查处问题线索14起,党纪政务处分14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2人,约谈12人。印发《关于在全县砂石生产加工经营整治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通过领导带队督导、驻点督导、重点督导等方式,加大对砂石生产加工经营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营造从严治理高压态势,相关工作做法被平顶山电视台报道。三是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将干部作风问题作为日常监督重点,3次召开全县干部作风整顿推进会,针对存在问题制作专题片进行曝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加强对职能部门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履职情况监督检查,聚焦影响我县发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相关做法被省纪委网站刊发;深挖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共查处涉黑涉恶 “保护伞”问题3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人;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为切口,开展督导检查36次,查处问题98起,通报曝光问题63起12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党纪处分10人;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查处问题62起,党纪政务处分112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谈话7人,全县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三)注重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深入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反腐败作为系统工程,持续推进“三不机制”一体化。一是坚持高压惩腐强化“不敢”。始终把纪法监督和审查调查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475件,同比增长79%,立案344件,同比增长107%,党纪政务处分322人(乡科级干部36人,一般干部100人,农村等其他人员186人),同比增长70%,移送司法机关8人,同比增长300%。按照省纪委出台的《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工作考评办法》,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1至9月份执纪办案情况通报中,叶县纪委处置问题线索、立案件数、处分人数均居第一。在全市优质案件观摩评比中,县纪委参赛的两起案件分别被评为一等奖和三等奖。二是坚持以案促改强化“不能”。认真做好执纪办案后半篇文章,召开全县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将以案促改专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脱贫攻坚、环境污染防治、经济运行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实现宣传发动、案件剖析、教育警示常态化。特别是针对扶贫领域作风不实、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63起典型违纪案例,分8批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从中选取42起建立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库,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剖析等活动50场次, 2万多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和警示。三是坚持正本清源强化“不想”。充分利用“清风叶县”微信平台,开设“脱贫攻坚专栏”“大气污染防治专栏”“以案促改专栏”等,连续推出“监察法和新条例学习小测试”,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开展“清风遍叶县”主题宣传活动暨中国邮政《清正廉洁(一)》特种邮票发行仪式,借助邮政点多面广的网络优势,打造覆盖城乡的廉政宣传及监督网络;注重日常廉政教育,用好身边“活教材”,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廉政电影《第一大案》,把警示教育与专题学习相结合,增强基层干部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强化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在2018年前三季度全市反腐倡廉新闻发稿情况评比中位居第一,被中国纪检监察报社授予“学报用报先进单位”。
(四)持续深化改革,制度优势有效转化。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改革部署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折不扣落实改革任务。发挥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在做好职能划转、人员转隶、机构组建、合署办公等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设立县检察院驻县监察委工作办公室,出台《惩治职务犯罪协作联络工作意见》,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实现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18个,完成挂牌和制度上墙,全县554个行政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被聘请为村级廉情监督员,在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实现了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覆盖到村。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印发《中共叶县纪委关于全面落实县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17家,17名派驻纪检组长已全部到位并开展工作,实现了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监督全覆盖。
(五)把牢政治定位,彰显巡察“利剑”权威。截至目前,我县已开展6轮巡察,覆盖42个单位(十二届1轮3个单位、十三届5轮39个单位)。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暨首轮巡察村居工作于12月20日启动,本轮采用“一托三”方式,巡察2个乡镇、15个村居,已于2019年1月底结束;前5轮巡察开展专项治理28项,挽回经济损失86.5万元,督促拨付惠民资金174.36万元,移交纪委问题线索共143件,现已办结68件,党纪政务处分67人,组织处理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同时,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地。市委巡察组三轮巡察反馈的59项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毕,交办问题线索共34件,办结30件,立案28人,党纪政务处分28人,收缴违纪资金8万元,返还扶贫惠农资金41.4万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牵头整改的13项和配合整改的13项整改任务,列出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坚持对账销号和周汇报制度。中央巡视交办的47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案件办理速度快、质量高,受到市纪委通报表扬。
(六)做实日常监督,切实履行好第一职责。紧扣监督第一职责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执纪监督室加强对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督,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方式,重点监督检查领导班子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情况,全面掌握联系单位和部门的政治生态状况,把监督寓于日常教育管理中,在“治未病 ”上积极作为。落实《市纪委监察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明确日常监督的原则、对象、内容和12种方式方法,让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探索执纪监督与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协调联动机制,凝聚监督合力。坚持把执纪监察强党建、为人民、促发展的理念融入到日常监督具体实践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提升日常监督效果。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268人次,同比增长90%,采用第二种形282人次,同比增长70%。
(七)严管厚爱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展现新形象。始终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强化政治引领。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牢机关党建,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剖析查摆;组织开展“讲家风”“志愿者下基层”等活动,提升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强化本领提升。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新出台的条例法规进行测试3次,坚持每周五下午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并当场对应知应会的理论知识及办案安全相关知识进行测试;开展班子成员讲党课和机关室(部)负责人业务讲坛20期,营造钻研业务的浓厚氛围。强化内部监督。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查找业务建设和队伍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修订完善7项工作和管理制度;落实市纪委出台的《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认真做好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工作,选取6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挖根源,以查促改,提高以案促改工作精准度,推动该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内部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及时受理、规范处置,坚决防止“灯下黑”,有力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形象。
总体来说,2018年的工作是履职有成效、创新有思路、推动有力度、落实有措施,各项工作均取得良好成效。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担当和辛勤付出,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需要我们长期坚持,不断深化。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一是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一些党员干部精神状态不振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怕担责、不敢闯,有的干工作循规蹈矩,缺乏创新活力,有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上级决策部署,工作执行力不够。二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一些行业、部门存在“靠山吃山”现象,一些党员干部存在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名贵特产等问题。三是政商关系不“清”不“亲”。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一方面,还有一些党员干部存在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党员干部不敢、不愿过多过深接触企业家和商人,强调政策法规多,主动帮助解决问题少。四是日常监督不深不细。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第一职责,要把监督挺在前面,在日常监督中主动发现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但在实际运行中,日常监督的主动性还不够,还较多停留在被动监督上。甚至有些纪检监察干部还认为日常监督过于宽泛,缺乏制度约束,不容易出成绩,从而在主观上对日常监督不那么重视。五是能力素质还须提升。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新出台的有关制度规定学习不深入、运用不熟练,对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相互贯通、一体运行方面理解不透、贯彻不够,发现问题、组织协调的能力比较欠缺等。比如,专业人才还比较缺乏。监察委组建后,转隶人员弥补了法律人才的空缺,但审计、财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还比较缺乏。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九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努力谱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落实。
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既要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科学体系,又要重点学习掌握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要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动加强思想改造,努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确保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自觉承担“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对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细化实化,体现到具体行动中。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聚焦“七个有之”“五个有的”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锐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提出的3个聚焦4个方面12类问题为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
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站位全县发展大局,围绕产业转型、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确保高质量脱贫摘帽等全县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一律严肃查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好、服务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凝聚监督合力,统筹推进“四个监督”全覆盖。
加强纪律监督效能。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坚持把纪检监察强党建、为人民、促发展理念融入到日常监督实践中,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这一定位,注重通过日常线索处置、谈话函询、专项治理、督促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等方式,及时掌握各单位政治生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关系,推动各级各单位廉政、勤政。
提升监察监督水平。认真贯彻《监察法》和新修订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增强法律意识、程序意识,依纪依法收集固定证据,严格遵循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及时研究解决监察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使反腐败工作在决策指挥、资源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整合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机制制度,推动形成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推动监察职能往基层延伸,探索推进监察职能向经济功能区、议事协调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延伸,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努力实现基层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增强派驻监督权威。派驻监督是代表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是上级监督,不是同级监督。通过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使派驻机构能够坚守职责定位,聚焦“关健少数”,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法履职、廉洁从政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要通过日常监督检査、配合巡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督促驻在部门把严明纪律规矩落实到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
深化巡察监督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持续”重要要求,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把巡察与考核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把巡察村(社区)纳入巡察总体布局,2019年全面铺开,努力通过对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把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先锋队作用发挥好,使其成为宣传党的政策、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持续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凝聚监督全覆盖合力。把监督挺在前面,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全面覆盖,切实把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履行到位。统筹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三支力量,建立“四个监督”全覆盖联动机制。各执纪监督室要加强对联系派驻机构的工作指导,整合力量,互通信息,更好支持派驻机构提高履职水平。派驻机构既要善于借力借势,利用纪委机关的信息、资源和手段开展监督,又要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探索更多有效监督手段,把监督寓于被监督单位的日常工作中。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落实纳入执纪监督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内客,依托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更好发挥监察全覆盖放能,形成协同推进、优势互补、同向发力的监督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民生领域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畅通问题
发现渠道,利用“互联网+”,依托财政、审计、公安、税务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深挖“四风”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决查处靠山吃山、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的问题。
持续整治民生领域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入开展
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腐败和作凤问题专项治理,紧盯重点项目推进、惠民政策落实、涉农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发现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等行为。加大查处小官大贪、小权腐败力度,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的决不手软,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利用宗族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涉黑涉恶腐败;严肃查处为各种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追究领导干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査处理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持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保持作风建设长管长严态势,严惩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行为,以问责促担当,激发干事创业强大合力。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着力在发挥容错纠错免责机制作用上下更大功夫,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敢于为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加快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及时予以澄清,还以清白。对那些受过处分并已改正的,要跟踪回访,帮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四)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化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保持战略定力,将严惩腐败长期坚持下去,重点消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管,扎实推进人防系统和金融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依纪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
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执纪理念,执纪审查工作要从注重“盯违法”向注重“盯违纪”转变,实现“以纪律人”和纪挺法前;“四种形态”是执纪目标,要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提醒与批评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第三种形态和第四种形态成为少数和极少数;“四种形态”是执纪方法,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果断稳妥用好第四种形态。要学会算“四种形态”的大账,不能简单地就办案而办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腐败,不仅要注重办案数量,更要注重办案质量,在注重法纪效果的同时,更加注重案件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政治、法纪、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放大警示震慑、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剖析报告和当事人忏悔录开展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警示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实效性,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通过以案促改,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风险漏洞,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持续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三不”机制建设是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战略战术。在持续释放警示震慑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从而实现标本兼治、正本清源。通过全面开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政治生态建设,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传达共产党人价值观,努力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推动社会风气的持续好转。
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在政商交往中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公私分明,党员干部与民营企业家的交流要相敬如宾,不能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坚持亲而不疏,主动服务企业,一心一意为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要坚持清而不浊,坚守法纪底线,保持关系清白、纯洁,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要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实施办法》,建立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深入民营企业蹲点调研制度,畅通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和服务效能投诉绿色通道,大力整治影响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五)提升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锤炼过硬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牢记特殊使命,始终保持担当精神和斗争精神。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呼唤担当和斗争精神,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成为无私无畏、奋不顾身、永不畏缩的忠诚卫士。当务之急和根本之策,就是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从中汲取勇于担当与斗争的强大精神动力。要深入理解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中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信念、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更加纯粹的忠诚和觉悟。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行职责使命的思想基础和动力源泉,坚决摒弃差不多、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克服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在学习中不断增强担当的力量和斗争的勇气,在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民主集中制、损害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面前必须挺身而出、彻底斗争,该说的话就要说,该干的事就要干,该得罪的人就要得罪,坚决捍卫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坚决捍卫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立足主责主业,全面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增强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危机感,聚焦中心任务,立足主责主业,不断夯实专业底子,补齐能力短板,全面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要增强运用改革创新办法破解难题的本领,积极适应纪委监委职能职责、工作内容的重大拓展和深化,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监察范围、职责、权限、程序等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努力实现思想观念、方法手段、工作流程的与时俱进。要增强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本领,特别要会用、善用、敢用第一种形态,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使“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设防、科学有效,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把审查调查安全作为监督执纪工作开展的“生命线”,抓住留置场所安全、看护工作规范、借调人员管理、“走读式”谈话等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全面落实“双责任”、严格实行“双倒查”、坚决确保“双安全”。要在坚持、巩固、深化上下功夫,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刀刃向内,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内部监督。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的政治责任,深刻理解“严管就是厚爱”的内在逻辑,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和作用,针对党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支部生活的经常性、严肃性、实效性,使支部成为党员正心修身、锤炼党性的党内政治生活熔炉。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加强请示报告,确保监督执纪权力不被滥用。要坚持从严执纪,不怕揭短亮丑,敢于刀刃向内,凡是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一律依纪依法处置到位,凡是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增强“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坚持从严律己,从严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并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时刻警惕和防范形形色色的诱惑与“围猎”,努力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紧跟新时代步伐,用担当扛起责任,用作风锤炼队伍,用自律正身修心,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争做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正风反腐不停步,担当奋进善作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方针,始终坚持稳中有进、进中求好,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