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3起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4年5月至2019年5月,马群亮任枣林镇残联办主任期间,未严格履行残疾人“护理补贴、生活补贴”复核职责,把关不严,导致残疾人死亡信息反馈上报不及时、不同步,造成9名残疾人死亡后继续领取补贴9980元,对此,马群亮负有主要责任。2022年2月,马群亮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015年2月至2018年2月,张耀宇以修建邱家沟水库和支付张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工人工资为由,套取资金20900元用于村务开支,另张耀宇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6月,张耀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9年,彭广善、卢东辽将上级拨付给舞钢市杨庄乡富民农林种植有限公司(卢东辽担任该公司法人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扶贫项目资金2万元挪作己用,对此,彭广善和卢东辽均负有主要责任;另2018年该村未将村集体收入8.5万元上缴至“三资”账户,直接用于村务开支,彭广善作为时任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23年6月,彭广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卢东辽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以上3起案件,有的履职不力、监管不严,有的违规套取项目资金,有的擅自挪用扶贫资金,损害了国家和群众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蝇贪”“蚁腐”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扛稳政治责任,落实落细乡村振兴各项举措,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做细专项监督,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严惩不贷,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要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惩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强化以案促改促治促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