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纪委监委关于临汝镇三中教师张景太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通报
2021-12-16 11:49 来源: 汝州市纪委监委

20151月张景太兼任临汝镇冯楼村报账,自20157月至20166月,张景太每月领取村组干部补助工资135元,共计1620元。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2018513日,汝州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张景太警告处分。

全市教育工作者一定要从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市教育部门和各学校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全校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市纪委监委将以零容忍态度持续加强对教体领域群众身边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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