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纪委关于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2024-08-13 09:33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为严明规矩纪律、强化警示震慑,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蟒川镇唐沟村支部委员何胜伟违规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

2022年、2024年唐沟村支付房屋抵押金及赔偿金过程中,何胜伟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发放明细账目,违规套取集体资金4000元发放给其亲属。何胜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4年6月,何胜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二、杨楼镇敬老院挤占集中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补助资金问题

2023年杨楼镇敬老院通过列支消防设施安全评估费、灭火器材、照明线路改造材料等费用,挤占集中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补助资金4825.45元。敬老院还存在其他违规行为。2024年7月,院长王信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会计张花香受到记过处分。

三、王寨乡小拉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刘现卫虚报农作物种植面积等问题

2020年7月,刘现卫虚报花生、红薯等种植面积,多领取喷施叶面肥和杀虫剂折合人民币2142元。刘现卫占用王寨乡小拉湾村9组约7亩集体荒地建设养牛场,但未与9村民组签订用地协议,未支付租金。刘现卫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4年7月,刘现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套取集体资金、有的挤占特困供养人员费用、有的损害村集体利益,这些问题啃食群众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严重损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为镜鉴、反躬自省,自觉践行为民宗旨、涵养为民情怀,做到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推动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办成更多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把集中整治的成效体现在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上。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保持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扛牢监督责任、强化压力传导,统筹抓好责任落实、狠抓案件查办、整治突出问题、紧盯整改治理等工作,切实推动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地落实,用超常规的实绩实效坚决打赢打好集中整治攻坚战,让群众切实看到真变化、感到真成效、获得真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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