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纪委监委关于蟒川镇牛角岭村小学教师张根立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通报
2021-12-16 11:49 来源: 汝州市纪委监委

201010月至201512月张景太兼任蟒川镇木厂村7组组长,并领取每月55元的工资,共计领取3465元。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2018725日,汝州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张根立警告处分。

案例反映了个别教师纪律观念淡薄,对自身要求不严,自律性不强的问题。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涵养高尚师德,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市纪委监委将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教育体育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努力营造教育领域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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