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部署”和“进驻”| 十四届鲁山县委第十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
2020-12-17 14:56 来源: 鲁山县纪委监委

12月11日下午,十四届鲁山县委第十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在司法大楼12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魏学君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组长、副组长任职和巡察组分工的通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于伟就做好本轮巡察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支持配合巡察是一项政治任务,被巡察单位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把这次巡察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契机,作为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契机,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素质的契机,认真组织好、开展好本轮巡察工作,确保达到预期目的。

就扎实开展好本轮巡察工作,于伟强调,本轮巡察是本届党委巡察收官战,要高站位把握新时期巡察工作的职责使命,紧扣“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突出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要始终保持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和推动力,坚持“严”的主基调,进一步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服务大局的实效性。

于伟要求,要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工作方针,站在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县委巡察组代表县委开展监督,在自身建设上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当模范;各协作单位要强化协同作战意识,共享信息成果,加强在资源、专业、力量和人员抽调方面的支持。

本轮巡察共派出8个巡察组,采取“一拖N”方式,对县委办公室、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机关、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机要保密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工商联、市尧管局、县产业集聚区、县文明办、鲁山宾馆、县接待中心、县人防办等17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县委还专门组织对法院、公安等政法单位进行政治督察。巡察组2020年12月15日前进驻,2021年1月29日结束,时间45天。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部室负责同志、县委巡察工作相关协作部门负责同志、被巡察单位及相关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县委巡察机构同志共80 余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杨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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