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带头维护党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以各种形式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二、牢记宗旨、服务人民。带头增强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严禁对群众诉求漠不关心、推诿扯皮;严禁对基层干部和群众口大气粗、盛气凌人。
三、秉公执纪、刚正不阿。带头坚持原则,树立担当精神,敢于碰硬,敢于监督,敢于亮剑。严禁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和审理等环节事项;严禁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严禁为涉案人出谋划策、开脱责任。
四、业务精通、敬业爱岗。带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聚焦主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工作能力。认真履职尽责,讲求工作质量和效率。严禁不思进取,得过且过。
五、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带头严以修身律己,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特权,不谋私利,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时刻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严禁打着纪检监察机关或领导旗号办私事;严禁利用本人职务和工作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六、品行端正、情趣健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艰苦奋斗,培养良好品德。严禁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公序良俗和不符合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