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城市管理局原副局长张耀伟对本单位购置物品管理不善问题
2021-10-26 15:14 来源: 宝丰纪检监察网站

2017年11月至2020年8月,时任宝丰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张耀伟,分管财务工作,未对单位购置物品制定管理预案,无物品发放台账,导致本单位购置的执法设备、反光背心丢失,张耀伟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12月,张耀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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