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宝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四级警长徐义杰在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在能确定嫌疑人张某军的情况下,未对嫌疑人使用任何措施,致使张某军长期逃脱于司法打击之外,造成了不良后果。2021年3月1日,宝丰县公安局党委给予徐义杰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