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市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会前,特别邀请市委党校决策咨询部主任、副教授刘伟锋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学习贯彻三个方面做专题辅导。
这是市纪委常委会首次开展会前学规学法工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纪委监委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建立了市纪委常委会会前学规学法工作机制。围绕“学什么”“什么时候学”“怎么学”,按照“一会一主题、一次一重点”原则,印发《中共平顶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前学规学法办法》,制定会前学规学法计划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会前学规学法主要采取邀请专题辅导和部室负责人领学解读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每月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办法》特别要求,学习过程中要做好“三个结合”,即将会前学规学法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市委中心工作相结合,与研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重大问题相结合,以学习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高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疑点问题的能力。
学规学法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必修课。会前学规学法通过建章立制常态学、领导示范带头学、机关干部轮流讲的学习模式,助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持续提高法治素养,确保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成果。(蔡文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