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子女三四个 还能吃“五保”?
2019-11-18 08:42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五保,是我国农村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对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的农民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然而,当有三个儿子的群众却被认定为五保对象、已经去世的人名字仍出现在五保名单中,叶县辛店镇某村的村民不乐意了……

事情还要从今年7月份说起。叶县县委巡察村(社区)第七组按照“六必访”工作要求,在辛店镇某村对五保户开展逐户走访。

“感谢党的好政策,俺的五保金一直都用着呢!不过俺村高某有儿有女的,人在两年前已经去世了,他家咋还和俺一样能吃五保?”村民的一句话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五保金是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命钱’,资金使用怎能‘跑偏走样’?这事儿得管,必须要查清楚!”

 

巡察组工作人员入户走访了解情况

经过巡察组一整天的辛苦求证,真相逐渐水落石出。

一方面,通过查阅该村五保户原始档案及历年五保金发放明细,证实高某的确从2013年第四季度开始享受五保补贴,至2018年第四季度终止领取,涉及金额共计16035元,其特困供养个人申请资料表、审批表均表述其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另一方面,通过辛店镇镇派出所查询户籍,资料显示其有三个儿子,其户口于2018年被注销。同时,多位群众证实,高某已于2017年去世。对其吃“”的事,大家更是议论纷纷。

当天晚上,巡察干部与该村支部书记刘某谈话时,直奔主题。

“你作为村支部书记,对五保户高某家的情况是否了解?他是否符合五保条件?”

“他家具体情况我不太了解…”刘某支支吾吾、闪烁其词。

“不了解情况,你为什么在高某五保户的申请表上签名同意上报?另外,他去世后,为什么还能继续享受五保金?”

巡察组当即向刘某出示了高某的农村五保户审批表,看到自己的签名赫然在上,刘某当即红了脸、承认错误。

“我们开展巡察村(社区)工作的意义就是处理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国家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发现问题一定要及时解决好、处理好。”当天的组务会上,王红旗组长这样说到。

巡察组立即向镇党委下发了立行立改通知书,责令其迅速整改到位。目前,已向高某家属追回了所骗取的五保金16035元;支部书记刘某因工作不实、把关不严,造成国家惠民政策跑偏走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等待他的将是严肃的党纪处理。(叶县县委巡察办  秦文佳)

责任编辑: 杨世崇
清风平顶山微信
清风平顶山微博
版权声明 主办:中共平顶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平顶山市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山谷网安 访问次数:
备案序号:豫ICP备18039986号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