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平顶山市委批准,平顶山市纪委监察委对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杨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3月26日,经平顶山市纪委监察委研究并报平顶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