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鲁山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前往鲁阳街道阳光社区回访时了解到,因社区慈善公益项目道路维护工程不符合设计要求,多支付的工程款已全部追回。
此前,鲁山县委第六巡察组对鲁阳街道开展巡察工作,工作人员在阳光社区实地走访时发现,其慈善公益项目道路维护长度共190米,铺设混凝土厚度应为15公分,但实际仅有10公分。
该巡察组立即将有关问题纳入边巡边改问题清单,同阳光社区“两委”干部、鲁阳街道相关负责人开展个别谈话,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同时,运用“纪巡”联动工作机制,将问题反馈至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该县纪委监委组建监督工作组,督促鲁阳街道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近3年慈善公益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清查,全面整改,对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截至目前,共追回慈善公益建设项目多支付工程款4.74万余元,立案4人,给予诫勉6人,组织处理8人。
近年来,鲁山县不断深化纪巡联动,围绕巡前、巡中、巡后重点环节,持续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融会贯通,采取共同督促立行立改事项、全程跟进督导、整改后联合评估等措施,形成“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成效回访”的闭环管理体系,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
如何优化监督融合?在每轮巡察工作开始前,该县纪委监委先行梳理提供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问题线索、信访举报等情况,对被巡察单位精准画像。巡察过程中,巡察组根据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等,与县纪委监委会商,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巡察结束后,该县纪委监委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巡察发现问题真改实改。(陈娜 王洪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