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搜索
网站首页
廉政南阳
信息公开
审查调查
巡视巡察
监督曝光
宣传教育
党纪法规
网站首页
>
要闻要论
以案说纪 | 严禁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发布时间:
2023-07-18 21:20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河南省纪委监委
郸城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南阳市纪委管理员
分享到:
©中共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阳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豫ICP备11026770号 豫公网安备41130302000229号 网站标识码:4113000048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