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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2-19 09:30 来源: 清风南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5日至9月2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2019年11月10日,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按照“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统筹推进”的原则,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逐条制定整改措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安排和坚定决心。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坚决拥护,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局系统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以巡察整改统筹谋划破解全市“三农“难题。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建设美丽乡村的具体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整改导向,自觉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对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工作要求上来。通过学习,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自觉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责任、把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作为找差距、补短板、谋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致表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维护专项巡察工作的权威和影响力,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扎实整改,全面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正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一条一条整改、一件一件落实,化压力为动力,真查真改、立整立改。

  

  为建立巡察整改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宛楠同志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整改措施,督导推进整改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认真逐条梳理巡察反馈意见,共梳理9个方面24个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订了《中共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落实具体措施90条,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明确了完成时限,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宛楠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谋划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意见,亲自组织学习,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牵头整改,亲自督办督促,确保了整改落实到位。局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靠前指挥,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和单位整改落实,及时了解整改工作进程,帮助解决问题。局属各单位对照局整改方案,结合自身实际,自觉查找、对号入座,认清责任,细化措施,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本单位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细化研究措施,强化督导落实

  

  整改方案制定完善后,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先后3次组织召开阶段性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在会上,要求相关责任人领导和责任单位,对照整改工作台账,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映整改中遇到的困难,研究解决办法,督导推进整改工作。会后,要求局系统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一查到底,坚持零容忍;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对巡察意见指出的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形式,开展专项调查,实地督查,具体到人具体到事,逐项分析研判落实成效,逐一细化完善整改措施,力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此基础上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党组主要负责人深入一线听取整改情况、了解整改进度,对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进一步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强化统筹协调,确保整改成效

  

  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有期限,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永远在路上。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把巡察整改融入全局工作整体布局,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融合,作为主题教育整改落实的重要任务,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抓手;与机关党的建设相融合,推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纪律建设;与我市当前“三农”重大任务相融合,推动调查研究、工作谋划、政策落实,措施落地。

  

  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组织管理、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入手,推动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南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南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工作会、现场会等专门会议10余次;修订完善了《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发文制度》和32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文书;取消了3项证明,规范了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把梳理出的9个方面24项整改任务作为问题清单,印发给局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和相关科室,既是我局巡察整改任务清单,更是对局系统全体党员做出的郑重承诺。截至目前,24项整改任务中已有23项完成,其余涉及畜牧养殖场关闭的1项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受国家政策调整和疫情影响暂未全部整改到位,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中。

  

  (一)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1、对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学习理解不透,指导实践不够。把攻坚任务当做一般业务工作来抓,没有站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来抓。

  

  一是强化思想武装。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局系统党建学习内容。局党组先后3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省市委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思想自觉和担当意识;带动局系统基层党支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系列重要论述22次。二是2020年1月3日,举办市农业农村局系统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报告会,邀请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欧阳增林作专题辅导,进一步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三是落实好局党组或局班子会议每季度一次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南阳农业农村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生态环保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宣传,已发布相关宣传20余篇,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形成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2、对工作缺乏系统谋划和整体推进,一些工作措施表面化、不具体难操作;就事论事多,有些问题边改边犯,不能举一反三,主动作为。

  

  一是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明确目标任务、重点措施,落实“三管三必须”等制度,确保生态保护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二是从2020年起,在年初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半年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对中央、省、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等重大决策进行详细安排部署。三是对需要长期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一事一案持续发力推进,并及时认真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四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美丽乡村”、“农村改革”等三农重点课题认真组织调研,制定完善了《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关于推进全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方案报告。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宛楠同志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先后3次深入宛城区高庙乡调研土地流转工作,撰写形成了《关于对河南楚汉良农发展有限公司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带动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报告18篇,为统揽农业发展,驾驭全局提供理论支撑。

  

  (二)关于落实三管三必须意识不强的问题

  

  1、在落实环保责任制方面,没有对系统内或县区相关部门签订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方面的目标责任书,没有穷尽手段。

  

  一是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2020年起,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局系统及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年度目标责任“总盘子”进行考核,签订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目标责任书。二是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三是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全面夯实生态保护责任。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四是推进依法治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措施,推进依法治理。

  

  2、对环保工作没有整合力量、成立专班,仅依靠个别科室来抓。

  

  一是局党组于2019年1月7日成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督查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着眼破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推进南阳粮食绿色生产的思考与建议》、《南阳市秸秆综合利用的现状与对策》、《南阳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对策建议》等具有特色和深度的调研报告,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结合机构改革,局机关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畜牧科、资源利用科、种业农药管理科等内设机构,充实人员,发挥好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关于牵头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配合部门参与度不高。对农村人居环境督导过程中,其他涉及部门的参与度不高,特别是生态环境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南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制定了下发《南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现场会等专门会议10余次,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二是部门联动,暗访督导。市农业农村局每月联合市住建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组成3个暗访组,采取不打招呼、导航进村的办法,两次对全市16个县市区进行暗访,实地督导,传导压力。根据实地暗访和电话查访情况,先后对桐柏、唐河、新野、宛城等县区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存在问题的地方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三是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县、乡三级服务热线反映机制,安排专人加强热线电话值守,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问题不出乡镇就能及时解决。四是积极调查研究,学习借鉴本市及外地先进经验,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特别是垃圾、污水治理工作提出新思路、新举措,促使农村改厕、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工作再上新台阶。

  

  2、厕所改造推进缓慢。普遍存在标准低,不规范,达不到使用要求,粪污处理不到位。

  

  一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认真按照《南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加速推进工作,实行一周一排序、一月一排队,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县市区通报批评,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持续开展“大排查”行动。认真对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关于切实提高农村改厕工作质量的通知》,围绕农村户厕改造重点工作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切实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每一户改厕都质量优良、使用有效、群众满意。三是做好粪污收集处理。配套建立粪污收集利用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收集、集中收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确保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统筹推进。落实粪污收集资金,确保粪污有人清运。在粪污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严禁随意倾倒粪污。2019年以来全市新改厕所39.9万户,占省定任务的110.7%;有585个行政村完成了整村推进改厕任务。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7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对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年终检查中,我市农村改厕和省级示范村创建等重点工作得到省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普遍没有开展。污水横流现象在多数农村仍然存在。

  

  一是明确主管部门。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由其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及举措,并做好各项工作,协调生态环境局积极履行好职责,确保全市农村污水得到有效管控。二是有效治理黑臭水体。结合“四水同治”和农村污水连片整治,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全面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环境,努力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三是建立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因村施策,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规划,实现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的处理方式。对暂无能力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合理建设污水排放沟渠,切实解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目前,全市190个乡镇建设了日处理能力300吨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示范村、中心村等新建太阳能、微动力等小型污水处理570座,生活污水完成治理的行政村1470个,处理率达到31.7%。

  

  4、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到位。绝大多数县都没有按照“五有”标准和“四个环节”的要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保洁员制度因资金问题没有落实到位,农村垃圾运行体系成为空话。

  

  一是借鉴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启动“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扎实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先后组织4次全域化“大扫除”活动,清除“六旁”积存垃圾。二是积极督促住建局,做好我市部分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工作;协调住建局开展排查行动,严格按照农村垃圾治理“五有”标准和“四个环节”,对达不到要求的县市区立即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三是积极争取省、市两级财政支持,完善垃圾收运配套设施,落实农村保洁员工资发放,并发挥好公益性岗位的作用。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行政村达到4357个,占全市所有行政村的94%。聘用专兼职保洁人员40552名,大部分行政村建立了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机制。

  

  (四)关于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对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场的监督服务指导缺失,在日常指导服务中发现问题未主动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过执法建议。

  

  严格按照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农牧发〔2018〕4号)文件精神,与市生态环境局密切协作,指导县区落实直连直报系统上报要求,对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逐场验收、认定,符合要求的上传至全国畜禽粪污治理直连直报系统。截止目前,直连直报系统全市规模养殖场1890家,已完成粪污处理设施建设1877家,配套率达99%,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87.4%。2019年下半年,市农业农村局派出2个指导组,对内乡、新野、社旗等县36家部分规模以下养殖场户进行了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根据技术指导情况,结合我市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治理要求,于2019年11月13日,在方城县召开全市畜禽粪污推进工作现场会,对全市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上下发了《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通知》(宛农通〔2019〕57号),要求各县区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辖区内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的治理工作。

  

  2、规模化养殖场治理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养殖场虽已建成配套治污设施,但设施简陋,畜禽粪污处理率低。对牧原养殖分场的监督检查缺少。

  

  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的联络协作,共同督促指导县区对规模养殖场尤其是大型规模养殖场(包括牧原公司在南阳的分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将认定完成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的规模养殖场全部通过直连直报系统上报,上报数据作为国家考核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的依据。目前,全市964家大型规模场已100%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对列入2019年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而未完成的养殖场,通过多次与相关县区农业(畜牧)部门沟通、督促,30家养殖场除方城一家年初已停产外,其余29家全部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3、禁养区、限养区内养殖场关停和治理不到位,甚至有反弹现象。

  

  开展自2017年以来禁养区关闭养殖场户清查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县区自查、市级督查方式,重点区域为南水北调汇水区和干渠沿线、唐白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沿线等,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过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杜绝反弹。截至目前,西峡县南水北调主要水源区87家养殖户已按要求全部治理完毕。唐河等县区原禁养区内未整治完毕的养殖场(户)大部分为生猪养殖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文件精神,暂未完成整治;同时根据调整后的禁养区范围,大部分在禁养区外,其余的正依据宛农通〔2019〕57号要求制订治理方案,待疫情结束后进行全面整治。方城县针对独树镇南水北调禁养区仍在经营的5家养殖户,分管农业、环保的副县长共同召开协调会,目前已整治完毕。鸭河工区四家拆除补偿后又复养的养殖场经工区、所在乡镇协调,已拆除部分养殖设施,受疫情影响未整治到位,要求疫情结束立即处理存栏活鸡、拆除设施。

  

  4、河流、水库仍存在水产养殖污染问题。白河零号坝以上及四号坝下游、丹江口水库库叉存在网箱及拦网养鱼现象。

  

  一是持续整治,确保成效。2019年8月,组织开展全市河湖网箱养鱼排查,清理白河水域有废弃网箱20余箱。11月份以来,持续开展网箱养鱼排查治理,目前,淅川丹江口水库和白河下游网箱养殖问题已全面清理完成,并建立了巡察机制;白河零号坝上游问题卧龙区已成立联合专项治理机构,在防控疫病的同时全力推进清理取缔工作。

  

  (1)淅川县马镫镇关坊滩村杜岭组丹江口水库库叉存在网箱及拦网养鱼问题。2019年11月9日起,淅川县水产管理局对该县丹江口水库的库存网箱反弹情况进行统计,共有库存网箱203个,限期自行拆除上岸;2020年1月10日,淅川县组织联合执法,彻底拆除网箱养鱼203个,库叉围网养殖28个,使丹江口水库网箱和库叉围网养殖反弹情况得到整治。

  

  (2)白河零号坝以上网箱养鱼问题。卧龙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按照河长制管理权限,积极开展排查整治:2020年1月18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共清理辖区河段9.5公里,清除网箱十三具,清出河道私人铁皮快艇十一艘;卧龙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卧龙区清理白河零级橡胶坝以上水域网箱养鱼非法捕捞船舶禁用渔具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宛龙农领办〔2020〕4号)文件,区政府成立白河(蒲山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区政府党组成员、攻坚办主任王建同志任指挥长,全面推进治理工作开展,已完成整治任务。

  

  (3)白河四号坝下游网箱养鱼问题。在全市网箱排查工作中已进行了清理取缔,11月份以来,宛城区和新野县农业农村局持续开展巡察排查工作,无发现有反弹情况。

  

  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和宣传。2019年11月28日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全市现代渔业安全监管培训班,对各县区业务骨干等80余人进行了培训。会上市局与各县区签订《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明确渔业安全管理的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在整治开展的同时,积极进行法制宣传,宣传河库非法网箱养殖对防洪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影响,营造氛围,增强群众守法的自觉性。

  

  三是推进我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2019年11月下旬完成了《南阳域滩涂养殖规划(2018-2030)》规划评审稿并已通过专家论证,待修改后报市政府审批发布。在《规划》中依据《水法》和《防洪法》等法律规定,建议将河道和大中型水库列入网箱禁止养殖区,引领我市渔业产业科学、绿色发展。

  

  四是建立健全河库管理联合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市河长办、水利等部门对接,2020年计划将河库网箱排查治理列入河长制建设对县区的绩效考核内容,落实占用河道网箱养鱼治理责任,建立健全联动长效机制,防止河道非法网箱养殖反弹。

  

  5、监管和压力传导不到位。对城乡农药化肥经销行为缺乏监管,缺乏源头治理,对落实双“零增长”的目标缺乏有效措施。

  

  (1)农药监管方面:一是加大市场检查督导管理力度,明查暗访。拉网式排查违法经营国家禁、限用农药和无证经营农药专项整治行动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2019年对桐柏安棚化工园区6个农药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3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187人次,检查企业门店10618次,抽检农药样品28个,整顿市场4852个次,立案查处14起,结案14起。二是强化农药经营许可监管。加快推进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全市已经培训农药经营人员4023人,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2152份;将我市已获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全部纳入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初步实现农药产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动态管理和全程追溯,对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查处。三是强化农药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定期组织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提高政治站位和业务素养,严把农药经营管理关口。四是加强对种粮大户和普通农户绿色用药的技术指导,2019年全市开展绿色防控644.94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1.97%。全市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40.53%,农药使用量减少4.07%,利用率39%,实现了农药源头减量与末端减排。

  

  (2)化肥监管方面:一是市县联合对全市的肥料生产企业和肥料经销门店进行了全面排查,对肥料生产企业的各种证件和肥料生产品种、生产量等建立档案,对肥料经销门店的经销品种等进行登记。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区辖区内的肥料生产企业和经销门店进行抽查,对不合格肥料进行全市通报,使其退出南阳市场;对经销假劣肥料的门店进行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实行月报制度。在县区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市土肥站随机对各县区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检查、分析,根据情况向全市进行通报。四是加大科学施肥技术支撑和服务。2019年全市范围内共检查企业30个/次、整顿市场24次。制订发布小麦、玉米、花生施肥配方44个,组织肥料使用技术培训292次、宣传119次、观摩52次,发放资料60.8万份。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8%以上,化肥利用率38.8%,提高0.2个百分点,实现了化肥减量增效目标。

  

  6、农业执法不到位。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没有对农业投入品及畜禽水产养殖管理涉及的多部门综合监管执法进行有效协调,对市场上违法销售的剧毒农药及无证经营农药化肥的商户缺乏联合打击力度。

  

  一是健全机制机构,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河南省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规定,整合集中行使化肥、农药、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基本农田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植物检疫、动物检疫、农村经济管理、畜牧兽医、动物防疫、生猪屠宰、农业机械、渔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赋予农业(渔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机构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组建综合执法机构。目前,市本级和南召、桐柏、内乡、方城、西峡、镇平、淅川、新野、唐河、社旗十个县已经分别挂牌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并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市县尽快出台实施方案。二是排查摸底,澄清底子。市局联合各县区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对违规销售国家禁销限售农药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三是严格农业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农资市场监管,201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91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30台,对全市农资生产企业211家和2538家经营门店全部排查一遍。整顿农资市场8521个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41万余份。查处案件139起,涉案金额9.698万元,处罚金额24.3364万元。四是强化信用监管,对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企业和门店加重处罚,按照双公示制度及时将违规生产经营的法人和企业信息上传至信用监管平台,进行联合惩戒。五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组织科技人员1437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7.8万份,现场咨询培训150场次、接待咨询群众12.5万人次。

  

  7、秸秆禁烧监管有死角。监控设施正常运转有隐患,工作抓的不深不细不实,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宽、松、软,执法执纪软弱无力。

  

  (1)“监控设备运转有隐患”和“西峡县丁河、丹水、阳城,镇平县二龙乡“蓝天卫士”监控平台黑屏、电脑打不开”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蓝天卫士”系统管护机制。市禁烧办制定了“蓝天卫士”监控室制度,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蓝天卫士”安全正常运行相关办法,加强与县市区移动通讯部门的合作,确保出现故障及时排除。二是加强在线监控。明确市、县禁烧办监控室值班人员,每天对辖区内“蓝天卫士”高清摄像头的在线率进行统计,了解个别摄像头离线原因,出现故障及时报修,确保除因停电因素离线外的摄像头正常运行。三是加强乡级“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升级改造。在“四有”(有监控室、有专用电脑、有值守人员、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达到“1234”要求,即有1个网速100兆的接入专线,有自动预警软件监测和适时视频监测2个软件系统,做到对火点监测信息的即时监控、快速传递。2019年秋季,市17个暗访组对各乡镇“蓝天卫士”平台升级情况进行了暗访,绝大部分乡镇平台已提升到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乡镇平台升级情况进行暗访,发现不达标的立即整改。四是2019年12月,市禁烧办分别会同镇平县禁烧办、西峡县禁烧办有关人员,赴镇平县二龙,西峡县丁河、丹水、阳城等乡镇现场调查“蓝天卫士”监控平台黑屏、电脑打不开问题。目前,4乡镇均已整改到位。市禁烧办拟于2020年5月底前,组织有关人员对上述4乡镇进行复核。

  

  (2)关于“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宽、松、软,执法执纪软弱无力”问题

  

  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禁烧属地管理责任。2019年12月份以来,对出现焚烧现象的镇平县1处、方城县1处,2020年1月1日唐河县1处火点进行了经济处罚,并要求上述3县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结果已报市禁焼办。二是在制定2020年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中,将根据省有关规定,制定更加严格的处罚问责规定,并要求县市区,对于省市发现的火点,处罚问责力度不能低于省市规定的标准。对于反馈的2019年方城县、唐河县存在的处罚力度宽、松、软问题,要求2县今后彻底整改,从严处罚问责。三是市禁烧办今后将加强对各县市区禁烧处罚问责情况的监督。责成县市区问责的,不但要求及时报市禁烧办备案,还要对问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县市区责任。

  

  (五)关于指导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1、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再利用的优惠政策措施力度不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未完全落实到位,废旧地膜回收没有制订具体措施,加厚地膜推广应用力度不够。

  

  一是在深入调查市内外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意见的基础上,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小组印发了《南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意见》(宛禁烧〔2019〕2号)和《南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送审稿)上报市政府,建议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二是制定废旧地膜回收具体措施,加大加厚地膜推广应用力度。一方面,加强地膜新标准与地膜污染危害的宣传,编印了技术明白纸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回收地膜;在2019年底举办的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业科技人员培训中,讲解农膜污染防治知识,宣传国家地膜新标准、政策,倡导使用加厚地膜,为地膜回收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建立农膜回收利用体系。结合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立乡村物业管理站,收集散落在田间地头、村庄内外的废旧农膜;依托现有废品收购站,扶持建立了一批废旧农膜回收点,初步建立起了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网络;通过对接回收利用企业,推动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工作发展。再一方面,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工信、市场监督管理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宛农〔2019〕75号),明确了各方责任,建立了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全市推广利用加厚地膜创造了条件。三是畜牧废弃物利用方面积极向省农业农村厅汇报、沟通,目前已争取到生猪标准化改扩建项目资金440万元,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档升级。

  

  2、缺乏农机管理超前谋划。针对农机污染和农业大气污染防治细化管控措施不足,缺乏研判,工作安排滞后。

  

  一是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成立了专项调研小组深入各县区开展调研工作,了解各地的实际情况,与一线机手和技术人员开展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把这些意见、建议整理成材料积极向上级部门做好情况汇报,争取政策和资金策的支持,目前,已争取到“河南省2019年低扬尘花生捡拾收获机试验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凡在示范区参与实验示范机械每台补助10万元,不限名额),用于加快推进在方城、镇平、内乡、卧龙、淅川、南召、社旗等七个县区开展的低扬尘花生捡拾收获机试验。2019年12月30日又向省里争取到“花生收获扬尘治理等补助资金”370万元,其中310万用于花生收获扬尘治理,60万元用于秸秆禁烧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和上级部门做好对接汇报,争取在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上能对扬尘防控效果好的环保型农业机械补贴加大资金投入和引导。二是严格按照《南阳市花生收获机械化作业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宛农机管〔2019〕41号)要求有序开展工作,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成立三个扬尘治理督导组,分别由三位副主任带队,对宛城、镇平、新野等十二个县区进行农机作业扬尘治理工作督导,要求各县区结合当地特点和种植习惯,制定出符合县区实情,具有可操作性的“农业机械化生产暨花生生产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督导组分片包县对2019年全市花生机收作业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并对2020年的花生扬尘治理工作及早部署,力争做到早要求、早研判,早行动。

  

  3、对“三夏”、“三秋”的农机扬尘污染防治问题缺乏研判,有畏难情绪。

  

  一是切实提升部门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市农机技术中心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市“花生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周密部署推进花生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各县区要把工作和措施落实到岗到人,全力打赢农机作业扬尘治理攻坚战。二是市农机技术中心督导组在卧龙、宛城、新野等花生主产县区召开专题座谈会十二次,督促各县区严格对照《南阳市花生收获机械化作业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查找自身短板和不足,尽快落实整改到位。三是在“三夏”“三秋”农也生产高峰期到来之前,积极动员指导农机手对已购买的农机具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最大限度的减少花生机收作业造成的扬尘污染。四是加快推进在方城、镇平、内乡、卧龙、淅川、南召、社旗等七个县区开展的“河南省2019年低扬尘花生捡拾收获机试验示范项目”,尽快形成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在全市推广。

  

  4、农机管理服务不到位。没有对农机经销商及厂家生产环保机具提出要求,对各县区引进扬尘处置效果好的环保型机具要求不严,缺乏有效指导,专项宣传和科普活动不够广泛,导致宛城等三县区一些花生生产加工为主的乡镇村庄在花生收割分离及秸秆粉碎时无抑尘措施,产生大量扬尘。

  

  一是抓好源头治理,加强与农机生产、经营企业的交流,适时召开农机生产、经营企业座谈会,向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传达控尘环保要求,为农机装备改造、升级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企业加快生产研发出扬尘处置效果好的环保型农业机械,为扬尘治理提供技术和装备支撑。二是提升环保意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扬尘治理明白卡、发送微信和网络、电视、报纸、短信息等形式,扩大宣传深度和广度,广泛宣传扬尘治理的重要意义,确保广大群众应知尽知,在全市营造出“扬尘治理人人有责”的浓厚舆论氛围。三是以现场演示会、技术推广会、技能培训会为载体,对花生种植面积大的重点乡镇开展扬尘治理专项宣传和科普教育活动。2019年分别在镇平和内乡召开了“南阳市三秋生产暨花生机械化收获扬尘治理工作现场会”、“南阳市花生收获装备提升暨低扬尘捡拾机示范观摩会”,邀请7家国内知名花生收获机械生产厂家开展新型环保机械现场演示作业。各县区(中心)也先后召开了各类现场演示会20多场,全面广泛的开展农机机械化规范操作、技能培训和污染防治宣教活动。四是在采取措施努力做好花生作业扬尘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各乡镇政府和环保、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互联互通,争取各方在工作上的配合和支持,构建综合治理机制,多措并举,全方位推动花生生产扬尘治理工作。

  

  (六)关于不积极主动作为的问题

  

  1、比如对农村农民在化肥农药的使用方面,发指导性文件多,没有通过政府层面协调建议在化肥农药的生产、销售上采取减量措施。

  

  一是加强农药生产、销售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及市场监管,建立农药生产、销售台账,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监督,规范农药生产、销售行为。2019年对全市6个农药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3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187人次,检查企业门店10618次,抽检农药样品28个,整顿市场4852个次,立案查处14起,结案14起。二是积极推动政府对生产生物农药、生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企业进行扶持,大力发展生物农药和生物制品农药,减少化学农药生产销售量;加大对全市范围内的生产替代化肥的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新型肥料和企业和施用农户,特别是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施用大户采取激励机制,加大补贴力度,鼓励其减少化肥用量。三是争取政府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资金扶持,引导农药生产、销售企业生产销售推广生物农药、生物制品农药、高效低毒低用量低残留农药。四是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制定技术方案,扩大绿色防控覆盖率,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2019年全市推广高效新型肥料(包括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181万亩,推广小麦种肥同播面积390万亩,玉米种肥同播面积314万亩,水肥一体化推广面积14.4万亩,软籽石榴、猕猴桃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方2.5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8%以上,化肥利用率38.8%,提高0.2个百分点。全市绿色防控644.94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1.97%;全市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40.53%,农药使用量减少4.07%,利用率39%。

  

  (七)关于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1、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如废旧农膜回收,仅仅以宛农〔2018〕59号文件提出了加强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的工作意见,再就是转发了豫农办能环〔2019〕4号文件,可操作性不强。

  

  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系列重要部署,明确制定了精简文件、控制会议、规范督检考等具体措施,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2019年修订完善了发文制度,严把发文程序和发文质量,精简文件,不重复转发文件,全年发文74件,同比减少53.5%;2019年召开会议19次,同比减少54.8%,“文山会海”问题得到明显扭转。二是针对宛农〔2018〕59号文件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在各地对2019年农膜使用、回收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和自评的基础上,市能源站组织人员到唐河、新野、宛城、镇平等县区,实地调研农膜利用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论证,制定了《南阳市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待进一步完善后印发各县市区推广执行。

  

  (八)关于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无论是农资服务管理还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上做的都是表面工作,缺乏深入调研,讲客观困难多,深入实际抓落实少,缺乏创新精神,在职权范围内没有穷尽手段。

  

  (1)农资管理服务方面。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对农药市场的监督责任,严把农药经营管理关口,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全面提高农药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按照《南阳市农药经营管理整改方案》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在本辖区内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整治无证经营农药门店,督促尚未办证的农药经营户严格按照农药经营许可条件,抓紧完善规范相关手续、硬件,尽早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开展农药无证经营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缔。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市里成立检查督导组,对各县区农资服务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力度。

  

  (2)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方面。一是加强调研学习。重点围绕农村厕所改造、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深入学习工作先进地区的优秀经验,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二是敢于创新举措。每月联合市住建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组成3个暗访组,采取不打招呼、导航进村的办法,对全市16个县市区进行暗访,实地督导,传导压力;定期组织召开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场会,部署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县、乡三级服务热线反映机制,安排专人加强热线电话值守,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问题不出乡镇就能及时解决。三是严抓工作落实。实行一周一排序、一月一排队,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县市区通报批评,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

  

  (九)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项目资金未按规定分类分项核算。在秸秆禁烧专项补贴发放中把关不严,存在超范围、超标准、不据实发放人员补贴问题;能源站挤占专项资金,利用秸秆禁烧专项经费发放目标奖、文明奖、公休假补贴、绩效工资;同时还存在天数计算错误、重复发放补贴问题。

  

  (1)项目资金未按规定分类分项核算问题。

  

  一是在2020年度落实项目资金分类分项核算要求,针对2019年项目预算编制过于细化,而未进行分类分项核算问题,在2020年度,争取对年度专项预算编制进行优化,对相关专项经费进行整合。二是在年度会计核算时,严格落实《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资金按规定进行分类分项核算。做到项目资金分项核算明晰,支出规范有序。

  

  (2)在秸秆禁烧专项补贴发放中把关不严,存在超范围、超标准、不据实发放人员补贴问题。

  

  针对巡察问题,我局对自2017年开始的禁烧补贴发放进行了认真核查核对,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

  

  ①2017年禁烧补贴发放情况。经复查,按照《南阳市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宛禁烧〔2017〕1号)规定,在全市实行全区域、全天候常年禁烧,夏季秸秆重点禁烧阶段为5月21日至6月30日,秋季秸秆重点禁烧阶段为9月6日至11月10日。补贴标准按工作日65元/人天、周末休息日130元/人天、法定节假日195元/人天。根据省禁烧办《关于做好5月8日至17日时间段全省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为保证“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郑州)期间空气质量,市禁烧办立即开展禁烧管控工作;根据市禁烧办《关于打好打赢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决战50天”攻坚战的通知》(宛禁烧办〔2017〕14号),秋季重点时段延长至11月20日。经复查,2017年夏秋重点禁烧阶段统计补贴天数与实际补贴相符,未发现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禁烧补贴问题。

  

  ②2018年禁烧补贴发放情况。2018年夏季补贴天数为5月15日—6月30日的日历天数,按禁烧补助办法,周末休息日按130元标准补贴(一日历天折算为2天),法定节假日按195元标准补贴(一日历天折算为3天),故经统计实际按54天/次发放禁烧工作补贴。就秋季补贴天数问题,经认真复核,实际应为67天,存在多补助1天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在日历天数的折算过程中出现疏忽(即按折算天数计算为76天,应减去阴雨天9天,实际应补助天数为67天,而误算为68天)。就发现的秋季多补助1天问题,经核对涉及75人,每人65元,共计4875元。按照整改要求,我局已将涉及农业农村局系统的44人多补贴部分2860元全额收回。

  

  同时复核中还发现存在有个别补贴重复发放问题。为防止重复领取差旅费补贴,我局在禁烧工作期间只填报住宿发票,禁烧补贴在禁烧工作结束后一并计算发放。由于工作疏忽,我局一位同志于5月26--27日,回外地探亲时未报差旅费补助因而未作天数扣减。按禁烧补助办法5月26--27日为休息日,补助标准为130元/天,实际多补助260元。以上两项合计3120元,已按照整改要求缴入指定帐户。

  

  ③2019年禁烧补贴发放情况。经复查,因年度的禁烧补贴经费财政未拨付到位,2019年度补贴尚未发放。待经费到位实际发放时,我局将严格把关审核,确保不出现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的问题。

  

  (3)能源站挤占专项资金,利用秸秆禁烧专项经费发放目标奖、文明奖、公休假补贴、绩效工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绷紧思想和制度防线,提高资金管理能力;二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开展专项检查,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三是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做到专款专用,避免发生挤占专项资金问题杜绝发生超范围、重复发放补贴问题。四是完善财政零基预算编制内容,在2020年市级禁烧工作经费之中,编列蓝天卫士监控人员经费。五是针对市能源站等局属事业单位人员超编的历史遗留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及领导反映解决。2019年10月,市农业农村局向市政府申请收储市良种繁育场土地并解决局系统历史遗留问题(宛农〔2019〕68号),特别是针对解决市能源站等单位超编问题,建议将局系统现有空缺差额补贴事业编制改为全额供给事业编制,全额供给事业编制在局系统统筹使用。下一步针对事业单位超编等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将继续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和领导反映解决,特别是在即将开展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争取得到妥善解决。从根本上消除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因素。

  

  2、项目资金未按规定分类分项核算。黄牛科技中心挤占养殖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列支与该工作无关的其它开支。

  

  一是严格污染源资金记账。对现有账目严格按照污染源资金使用要求进行分类分项,并对照污染源普查经费支出内容严格执行,对后续经费使用严格专款专用,并进行分类分项核算记账。

  

  二是对“有挤占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列支与该工作无关的其他开支”,责令财务科调出支出科目共计2.17万元,其中计算机等办公设备1.17万元和车辆用油1.0万元。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提高其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三、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许多长期整改任务需要常抓不懈、持续推进。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以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南阳“三农”工作跨越发展的新起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把反馈意见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坚持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市委对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的布署要求,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局党组领导班子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各位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和单位的党建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到知责、尽责、负责。局系统各党支部要担负起生态环保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市委巡察部署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不留死角。不断提升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二)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抓好跟踪落实,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对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行立改,统筹推进,久久为功做好巡察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三)抓好建章立规,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好巡察整改的保障带动作用,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并上升为制度规范。通过建立制度、落实制度来解决问题、规范管理,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实现既治标、又治本的目标。同时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真正使制度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促进市农业农村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果提高农业农村工作科学化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将以这次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为契机,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把对市委对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工作部署的新认识、新提高转化为新动力、新局面,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中央“三农”政策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部署,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改革创新,促进精准脱贫,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成效中,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为如期完成“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037763397966;邮政编码:473000;电子邮箱:nybangongshi@126.com。

  

  中共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0年2月16日

责任编辑: 南阳市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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