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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建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 2021-10-29 09:04 来源: 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0年7月24日,经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南阳市纪委监委对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建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建海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廉洁意识,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八大后仍大肆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王建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于2020年12月24日报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建海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建海简历

  

  王建海,男,汉族,1965年10月生,内乡县人,研究生文化程度,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8月任南阳市公路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19年2月至今任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责任编辑: 南阳市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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