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8日,经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唐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朱星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星兵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以权谋私,破纪破法,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朱星兵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于2020年12月24日报中共南阳市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朱星兵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朱星兵简历
朱星兵,男,1972年2月生,汉族,研究生文化程度。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9年3月任唐河县祁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12年3月任唐河县城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13年3月任唐河县黑龙镇党委书记;
2020年4月任唐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20年5月至案发任唐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