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迎七一“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桐柏县       发布时间:2021-06-21 16:06 
  

黑龙江省镜泊湖管理委员会政治部文件

桐柏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

迎七一“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

实施方案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来临之际,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凝聚力量,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全体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机关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开展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回顾党的光辉历程,激励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评选范围

县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六党支部全体正式党员。

四、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要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党的章程,严格履行党员义务。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模范遵守委机关的规章制度,党性强,作风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3、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投身纪检监察各项改革事业,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群众的工作,积极主动融入脱贫帮扶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忠诚干净无私敢担当,秉公执纪刚正不阿,立足本职甘于奉献,实事求是,党纪国法为准绳,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6、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为党员群众公认,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7、工作业绩突出。

三、评选原则

1、实绩明显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2、民主测评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五、表彰名额

每个支部推荐表彰优秀党员数为本支部全体正式党员人数的20%,四舍五入。本年度荣获县级以上优秀党员称号的同志,不再重复推荐。

六、评选办法及要求
  1、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评选,严格掌握条件,确保优秀共产党员的质量,真正把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2、在征求全体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实行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填写推荐表,确定推荐人选,经党支部委员会开会讨论确定最终人选并于6月25日前上报机关党委。

附件1:《第x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民主测评表》

附件2:《第x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中共桐柏县纪委机关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