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召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各乡镇、各县直单位学习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其中列出了政商交往“正负清单”,对公职人员履职行为作出“九要”、“九不得”的明确规范,引导党员干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
“《意见》列出的‘正负面清单’,给我们划定了不能为的界限,也为我们指明了想为、能为的方向。同时,《意见》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也为干部服务增强了动力,拉近了政企距离,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九要’、‘九不得’的要求,全方位的加入企业的生产、管理、经营的全过程,更好的为企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南召县四棵树乡副乡长杨本朝介绍说。
《意见》实施以来南召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在“清风南召”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了举报方式、投诉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完善“体验式”监督等下访制度,主动到企业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完善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政商关系中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日常监督,通过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渠道,广泛收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干部违规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企业损失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关键要在‘为’与‘不为’之间把握好尺度,以‘清’护‘亲’、用‘亲’增‘清’,做到有交集而不搞交换、有交往而不搞交易。”南召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方传军同志介绍,“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强化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政商交往环境、良好的服企助企环境、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和良好的执纪执法环境,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夺取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胜利助力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