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
按照南阳市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要求,经研究,在我县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检验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全面排查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一、检查时间
2020年9月 28日-9月30 日
二、检查内容
1、检查2020年县纪委给单位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或《以案促改提醒书》后,案发单位围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情况及工作成效。
2、检查单位围绕《桐柏县黄岗镇党委书记史焕岭典型案例》、《十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十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情况,有无安排部署、警示教育、查摆剖析、建章立制、问题整改等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梳理,确保每项工作有据可查。
三、检查范围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四、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
听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本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情况和特色、亮点、成效及存在问题。
(二)查阅资料
重点查阅以下资料:警示教育大会会议记录、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资料、组织生活会会议资料、单位及个人剖析报告、单位整改台账、2020年新修订的规章制度情况、专项治理情况、以案促改工作成效情况等相关资料。
(三)座谈了解
随机挑选部分党员干部进行座谈了解,了解其对以案促改工作的认识,对相关文件精神的理解,本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本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
(四)统计考评
对照《以案促改工作检查验收统计表》(附件1),逐项检查。
五、有关要求
1、县纪委监委组成专项检查组,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检查验收。对照附件填写各阶段工作资料情况和纪委下发的以案促改通知书或提醒书完成情况。检查验收结束后要对被检查单位写出检查验收报告,报告要写出被检查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各阶段资料齐全情况),工作亮点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意见和建议。报告和《以案促改工作检查验收统计表》(附件1)、交县纪委宣传部存档。
2、各单位要提前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对照文件和统计表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3、县纪委监委把这次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考评。
4、集中检查验收结束后,将统计汇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敷衍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县纪委监委将根据检查情况和平时掌握的工作开展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
联系人:张亮 武真功
联系电话:62038916
附件1:《以案促改工作检查验收统计表》
附件2:《2020年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目录》
中共南召县纪委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