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召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召县监察委员会
1.常委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会前必须事先报告市纪委监委、县委,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形成材料,会后及时整理材料向上级报告。
3.认真做好谈心谈话、检视问题、征求意见等会前准备和会后整改落实等工作。
4.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
5.支部组织生活会参照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召开,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