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纪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来源: 南召县       发布时间:2020-11-05 16:11 
  

1.常委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会前必须事先报告市纪委监委、县委,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形成材料,会后及时整理材料向上级报告。

3.认真做好谈心谈话、检视问题、征求意见等会前准备和会后整改落实等工作。

4.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

5.支部组织生活会参照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召开,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